做工程需要交保證金嗎(做工程需要交保證金嗎啥時候退)
包工程是不是要交保證金?
法律主觀:
包工程如果是競標的就需要交保證金,主要是防止有人故意壓低工程造價的低線而趕走競爭對手,給發包方造成信譽上的影響,在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再提高要價。為防止此類事情的發生故由各公司,事業單位等企業自行制定的條例。在競標交易成功后并簽訂合同保留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通過驗收合格后與工程款一并交付清給承包方。沒有交易成功的當既退還。相關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做工程要交保證金嗎
法律主觀:
做工程是需要發包方按照合同的約定預留保證金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程質保金是3%。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法律客觀: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工程履約保證金必須交嗎
不是必須交的。
履約保證金不是必須交的,但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中,履約保證金是必須要交的,如果不按照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因此履約保證金最好還是按規定交。
履約擔保是工程發包人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違反合同規定或違約,并彌補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其形式有履約擔保金(又叫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和履約擔保書三種。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有上述內容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工程履約保證金不是必須要交的,希望能幫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識。
法律依據: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第五十八條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做工程要交保證金嗎
法律分析:做工程建設項目需要交保證金。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左右比例預留質量保證金。社會投資項目可參照執行。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5%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 社會投資項目采用預留保證金方式的,預留保證金的比例可參照執行。
做工程需要交保證金嗎
法律主觀:
招標文件要求交保證金做工程需要交保證金,無此要求的可以不予交納。招標采購單位的投標保證金比例不能超過采購項目概算的1%;工程施工、貨物采購類單位的投標保證金比例不能超過投標報價的2%。
法律客觀: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境內投標單位,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當從其基本賬戶轉出。招標人不得挪用投標保證金。
包工程要交保證金嗎
法律主觀:
包工程要交保證金。包政府工程要走招投標流程,需要交納保證金。中標人需要按工程造價總額的2%繳納投標保證金,取得工程后,需要交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并在履約保證金及質保金中二選一,是直接從工程款結算里面扣除5%,不用提前繳納,質保期滿后會全額返還。
法律客觀: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
第二十四條
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保證金數額一般不超過勘察設計費投標報價的2%,最多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
做工程需要交保證金嗎
法律分析:接工程需要交保證金。繳納保證金是為了擔保建設工程的質量。由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由承包人繳納,可以預留在財政部門或發包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第三條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并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一)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二)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三)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四)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五)保證金預留、返還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等爭議的處理程序;(六)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七)逾期返還保證金的違約金支付辦法及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第七條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