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有失業金嗎(被裁員了可以領失業金嗎)
被裁員失業金怎么領
生活困難國家是知道的,為了給廣大職工提供保障,國家推出了五險一金業務。但凡是就業的職工,其用人單位都是要幫忙繳納五險的。隨著互聯網普及,現在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是可以在線上辦理也是可以在線下辦理的。
被裁員失業金怎么領?
【1】失業人員需要在被辭退的60個工作日內,持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然后攜帶相關資料前往勞動局失業保險科。
【2】失業人員到就業辦辦理求職登記,同時向失業保險科遞交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然后相關工作人員在收到申請10日內對其申領資格進行審核認定。
【3】在審核通過之后,將符合申領條件人員的相關資料轉審計科審計,此后用戶可到戶口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目前被辭退員工有當地戶口的,可以攜帶失業相關證明資料前往勞動局失業保險科辦理失業金領取業務。如果職工沒有本市戶口,可直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答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后,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被公司裁員可以申請失業金嗎
被公司裁員可以申請失業金,因為被裁員屬于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之一,領取失業金的流程具體如下:
1、在當地的社保局辦理失業報備:
辦理方是公司,在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15天道繳納失業保險的社保局辦理;
2、符合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1)公司為志愿繳納失業保險金的時間超過一年;
(2)而失業的原因不是個人造成的,在這之前辦理了失業登記,并且還要有再就業要求;
(3)個人愿意接受關于再就業的培訓;
3、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相關的材料,方可辦理失業報備;
4、在辦理了失業登記之后,是社保局對失業的審查時間;
5、審查合格之后,失業人員要前去參加在就業培訓,領取失業金,辦理下崗證;
6、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文件材料辦理手續之后開始領取失業保險金。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單位裁員能領失業金嗎
法律主觀:
不能,勞動者 辭職 的,不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規定。 根據《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才能從 失業保險 基金中領取 失業保險金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被裁員可以領失業保險嗎
法律分析:雖然是公司裁員,但是必須要連續繳納保險一年以上才可以。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街道人設機構登記失業或者到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各地政策稍有不同),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后方能領取到失業金。另外,農村戶口的不參加失業保險,是發放一次性失業金救助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點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裁員領取失業金
法律分析:雖然是公司裁員,但是也要看情況而定,比如看員工是否繳納保險,必須要連續繳納保險一年以上才可以,若在公司工作超過一年的且單位幫忙支付社保的可以有資格領取該筆失業金;若工作不滿一年,保險肯定也不滿一年,達不到領取的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被公司裁員可以申請失業金嗎
法律分析:公司因經營不善需要裁員的,員工被裁員后符合一定條件是可以申請失業金的,前提是必須要連續繳納保險一年以上才可以。 員工需要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