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不接受還能判緩刑嗎(司法局為什么不接受緩刑)
司法局不接受還能判緩刑嗎
法律主觀:
司法局不接受如果符合緩刑的條件還能判緩刑。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司法局調查不通過就不能判緩嗎
法律分析:法局調查不通過就不能判緩。司法局調查是因為法院認為有可能判處緩刑。但有調查不代表一定緩刑。如果經調查認定不宜社區矯正,或者法院之后認定不符合緩刑條件,就不會判處緩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 第十八條 社區矯正決定機關根據需要,可以委托社區矯正機構或者有關社會組織對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社會危險性和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進行調查評估,提出意見,供決定社區矯正時參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組織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
司法局不接收,法院會怎么判
判緩刑后司法局不接收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投訴,但是司法局必須要接收被判處緩刑的罪犯。除非是罪犯不居住在該司法局管轄區的,那么,法院還應該將罪犯移送到其居住地的司法局去執行,所以在正常情況下,就不會發生司法局不接收判緩刑的罪犯的情況。
【法律分析】
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為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后在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于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適用緩刑,因為他們有可能再次危害社會。緩刑適用的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一般來說取保候審的很大可能會判緩刑,但是具體還需要根據案件進行分析。對于緩刑罪犯司法局沒有權利不接收,像是這種不接受的情況也不應該直接向公安機關投訴的,首先要搞清楚司法局不接收的具體原因,通常肯定就是因為管轄的問題,只要是具備管轄權而且也有了相關的材料手續,司法局就應當接收,辦理登記接收手續以后,當事人需要三天之內到指定的司法局報到。
【法律依據】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 第六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以下職責:(一)對社區矯正決定機關、社區矯正機構或者有關社會組織的調查評估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二)對社區矯正決定機關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三)對社區矯正法律文書及社區矯正對象交付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四)對監督管理、教育幫扶社區矯正對象的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五)對變更刑事執行、解除矯正和終止矯正的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六)受理申訴、控告和舉報,維護社區矯正對象的合法權益;(七)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對社區矯正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可以立案偵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八)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
緩刑期間司法局不接收法院會改判實刑嗎?
緩刑期間司法局不接收法院不會改判實刑。
法律分析
判了緩刑司法局不接受,不影響法院判決。法院判緩刑的,司法局無權不接收。當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該司法局轄區的,法院應當將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執行。對矯正對象的接收是一項嚴肅、嚴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權力機關作出的生效判決、裁定或決定為依據,以法律文書和相關材料為載體,以履行法律手續為表現形式,因此司法局應當接收。對矯正對象的接收是一項嚴肅、嚴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權力機關作出的生效判決、裁定或決定為依據,以法律文書和相關材料為載體,以履行法律手續為表現形式,因此司法局應當接收。司法所不接受肯定判不了緩刑。1、被判處緩刑的,應當到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2、社區矯正是法定的緩刑考察程序,不能違反規定不報到。如違反報到規定,司法所會向縣級司法局匯報,并建議法院撤銷緩刑,收監執行。是否判處緩刑,是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作出的刑罰執行方式,是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的司法審判權的表現方式。 司法所不同意判處緩刑,是不能夠影響也無權影響法院作出的刑罰執行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第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對擬適用社區矯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調查其對所居住社區影響的,可以委托縣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調查評估。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根據委托機關的要求,對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況、家庭和社會關系、一貫表現、犯罪行為的后果和影響、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和被害人意見、擬禁止的事項等進行調查了解,形成評估意見,及時提交委托機關。
司法局不同意緩刑怎么辦
法律主觀:
司法局不接受還能判緩刑。司法局下設的社區矯正機構是否接受,都不影響法院對犯罪分子是否適用緩刑的判決。只要該被告人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即可判處緩刑。如果司法局認為宣判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有重大不良影響等意見的,可以上報法院請求法院予以考量,但最終的決定審判權只有法院有權行使。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司法所審前社會調查認為我不適合緩刑,我還能判緩刑嗎?
司法所不接受肯定判不了緩刑。司法所對判處緩刑的服刑人員有監管、教育的義務,司法所不接受緩刑,肯定不監管,那么判處緩刑的服刑人員就有脫管的風險。
法律分析
被判處緩刑有以下條件:1、被判處緩刑的,應當到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2、社區矯正是法定的緩刑考察程序,不能違反規定不報到。如違反報到規定,司法所會向縣級司法局匯報,并建議法院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司法所應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個人基本情況、所犯罪行及所處刑罰、改造表現、家庭成員及社會關系等基本情況和矯正情況建立檔案,并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其特點制定相應的矯正方案,建立監督考察小組,落實日常監督管理和考察措施。司法所應當及時與有監督管理能力的社區矯正對象直系親屬簽訂監督管理協議,明確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教育責任。司法所應當按照集中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以個別教育為主的原則,定期安排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充分運用社會資源,配合、參與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活動。學習教育活動的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政策、道德規范、行為規范、時事形勢等方面。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教育的時間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司法局不同意社區矯正法院能判緩刑嗎
法律分析:司法所不接受肯定判不了緩刑。被判處緩刑的,應當到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社區矯正是法定的緩刑考察程序,不能違反規定不報到。如違反報到規定,司法所會向縣級司法局匯報,并建議法院撤銷緩刑,收監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
第二十二條 社區矯正機構應當依法接收社區矯正對象,核對法律文書、核實身份、辦理接收登記、建立檔案,并宣告社區矯正對象的犯罪事實、執行社區矯正的期限以及應當遵守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的社區矯正對象,應當自判決、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到執行地社區矯正機構報到。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由看守所或者執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公安機關自收到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社區矯正對象移送社區矯正機構。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由監獄或者看守所自收到批準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社區矯正對象移送社區矯正機構。
司法局不同意緩刑,法院還能判緩刑嗎?
司法局不同意緩刑的人民法院可以判緩刑,人民法院在判處緩刑是會參考司法局的意見,但最終的判決權在人民法院。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的緩刑條件,人民法院就可以判處緩刑,司法局不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將其移送居住地的司法局執行。
法律分析
根據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這就是說,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對于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已滿七十五周歲的老年人,刑法明確規定必須適用緩刑,這體現了以人為本和人道主義精神。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即使對于那些滿足緩刑條件,但是緩刑司法所不同意緩刑是不能判處緩刑的,此時司法所會責任員司法審判機關重新審理。再次進行審理時,司法機關一般會按照社區矯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緩刑的決定進行矯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