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能不能結婚呢(日本近親能不能結婚)



近親能不能結婚呢(日本近親能不能結婚)
近親能不能結婚呢(日本近親能不能結婚)
近親不能結婚的,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的,屬于婚姻無效的情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法律分析:近親不可以結婚。我國法律規定,男女登記結婚應當滿足的條件包括:1、雙方自愿;2、雙方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3、男不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早于二十周歲;4、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近親一般禁止結婚。我國法律規定,男女登記結婚應當滿足的條件包括:
1、男女雙方自愿;
2、雙方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3、男不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早于二十周歲;
4、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法律分析:近親不可以結婚,近親結婚屬于無效婚姻。法律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如果結婚屬于無效婚姻。近親結婚會提高隱性遺傳病的發病率,其概率是非近親結婚后代的150倍,同時會提高多基因遺傳病的概率,不管是出于法律還是倫理,近親結婚都是不被允許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您好,根據通俗理解,三代以內的直系、旁系親屬為近親,而我國《民法典》有明確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因此,一般而言近親是不可以結婚的。
1、我國《民法典》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2、直系血親是指當事人之間有垂直的血緣關系,比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直系血親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即當事人之間并沒有真正的垂直的血緣關系,只是因為某些特定的法律關系成立后,構成了一種擬制的直系血親,比如收養關系成立后,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再比如因再婚而構成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都屬于擬制的直系血親,擬制的直系血親與通常意義上的直系血親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指和已身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親。我國現行法律關于親屬關系遠近的區分采用傳統的世代計算法即以已身為一代,從已身往上數,父母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為三代,依此類推,據此,可將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范圍列舉如下: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緣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半血緣的兄弟姐妹。(親兄弟姐妹)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輩旁系親屬,包括叔、伯、姑與侄兒、侄女,舅、姨與外甥、外甥女。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輩旁系親屬,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您堂伯父的外孫女和您,已超出三代旁系血親的范圍,在雙方完全自愿,且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前提下,是可以結婚的。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近親不能結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禁止結婚的血親:1、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近親屬是不能結婚的。依據我國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禁止結婚的血親有兩類:
1、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
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
即除直系血親以外,在血緣上與自己出于同源的親屬,如自己的同胞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從自己算起往上數三代的血親,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之間或姑表兄弟姐妹之間;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間;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侄女)、甥(甥女)之間。禁止近親結婚是優生學的需要,也是民族健康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
在人類文明尚未開化的遠古時代,近親通婚非常混亂,不僅旁系血親,甚至在直系血親間也可通婚。古埃及統治者認為,只有皇室同族通婚才能保持皇室血統的純潔和高貴,所以多是親兄妹結婚。然而,人們從無數事實中得出結論,血緣近的男女結婚生育率低,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常出現先天畸形和遺傳性疾病。
近代更有大量資料證明,表兄妹結婚,癡呆兒發生率比非近親結婚高150倍,新生兒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親結婚高3倍多。還有人報道,近親結婚者的子女在20歲前死亡者達13.9%,而非近親結婚僅為1.7%。大量事實證明近親結婚對后代不利,應當禁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法律分析:近親之間是不能結婚的。近親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其婚姻是沒有效力的。婚姻登記機關也不會準予登記。如果已經登記了的,法院可以撤銷其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一、近親可以結婚嗎
1、近親不可以結婚。我國法律明確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進行結婚。另外,近親結婚的夫妻雙方所帶的相同基因太多,所以近親結婚的夫妻生下的小孩患病的幾率會增加幾十倍,甚至上百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二、結婚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結婚證不可以異地辦理,男女雙方符合結婚的條件,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如下: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