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時享受到專項扣除應當如何處理
專項附加扣除未及時確認怎么辦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九條的規定,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于每年12月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實際上,為了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稅務部門提供了一些人性化的處理方法。
納稅人如果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確認2024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已填報的有效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4年。舉例來說,納稅人以前年度填寫的住房租賃合同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31日,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ITS)會自動將扣除信息帶入2024年度,扣繳義務人可以繼續辦理扣除。
納稅人在預扣預繳環節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可在剩余任何一個月補填報扣除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剩余月份發放工資、薪金時補充扣除;也可以在2024年3月1日~6月30日年度匯算期間,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辦理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扣除。
具體來說,納稅人可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通過以下三個方式,進行2024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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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變怎么辦
接下來一段時間,扣繳義務人將面臨2024年最后一個月和2024年第一個月的扣繳申報,納稅人也將于3月迎來第二次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如果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了變化,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接下來應該及時辦理相關業務。
對扣繳義務人來說,應當及時提醒納稅人確認2024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辦理2024年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稅款預扣預繳時,依法為納稅人辦理扣除。
對納稅人來說,如果2024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比如子女年滿3周歲、贍養的老人年滿60周歲等,或者發現2024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填報錯漏之處,應當及時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電子模板或紙質報表方式,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修改,以免錯誤申報個人所得稅。
如果2024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在2024年又忘了申報扣除,那么,納稅人應當先通過“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4”,填報2024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再通過上述“一鍵帶入”功能,對2024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進行確認。
如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2024年期間發生了變化,但又忘了修改,那么,納稅人應當先通過“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選擇年份“2024”,修改2024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再通過上述“一鍵帶入”功能,對2024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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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附加扣除要注意什么?
根據兩年來12366咨詢問題和信息填報的情況來看,納稅人在理解并應用專項附加扣除相關政策時,要注意準確把握政策細節,切忌“主觀臆斷”。
例如,在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方面,對于離異重組的家庭子女而言,具體扣除方法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但一個孩子扣除總額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扣除人不能超過2個。如果是連續性的學歷(學位)教育,比如孩子6月高中畢業,9月上大學,7月~8月升學銜接期間,父母仍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要注意填報時間不要出現間斷;如果孩子本科畢業后備考研究生,因備考期間未實際參與全日制學歷教育,其父母不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在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方面,對于在國外接受的學歷繼續教育和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不符合“中國境內”的規定,不能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對同時接受多個學歷繼續教育,或者同時取得多個職業資格證書的,只需填報其中一個即可。但如果同時存在兩類繼續教育情形,則每一類都要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在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方面,納稅人配偶或子女的大病醫療支出,超過15000元但低于80000元的部分,可以由納稅人扣除,但納稅人父母的大病醫療支出,暫未納入扣除范圍。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的年度,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例如,納稅人2024年末住院,2024年初出院,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因此,申報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年度為2024年。
個稅未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離職人員怎么申報
個稅未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離職人員怎么申報
答:當時沒有享受沒有關系,可以在個稅的匯算清繳時補算,多退少補.
綜合所得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專項扣除-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稅率-年度速算扣除數.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80%+稿酬所得*80%*70%.
當年要補繳或者退稅額=年度應納個稅-年中綜合所得已申報預繳的稅款.
注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論個人實際工作是否為12個月,均應當按照6萬元扣除基本減除費用.
納稅人在按年計算綜合所得的情況下,納稅人無論是否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都需要維持基本的生計費用,因此不宜因為其某個月未任職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而中斷其扣除基本減除費用.
員工沒能及時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給扣繳義務人,可不可以下個月補報?
扣繳義務人根據員工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如果員工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補報,由扣繳義務人在當年剩余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員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如員工A在2024年3月份向單位首次報送其正在上幼兒園的4歲女兒相關信息,則3月份該員工可在本單位發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3000元(1000元/月×3個月).到4月份該員工可在本單位發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4000元(1000元/月×4個月).
個稅未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離職人員怎么申報?沒有來得及享受扣除就已經離職的伙伴也不要著急,新的個稅是執行年度的綜合所得,還可以在次年進行匯算前登錄客戶端補記扣除信息,在匯算清繳時一次補扣,多交稅款可以退還.
2024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未及時確認怎么辦?
2024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未及時確認怎么辦
一、2024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未及時確認怎么辦?
1、為提升辦稅體驗、減輕辦稅負擔、如果以前年度已經填報并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可查看并一鍵確認已填報的信息;如果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未能及時確認,已填報的專扣信息也會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4年。
2、如果確實沒有及時確認,還是可以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
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常見問題——繼續教育
1、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圍是怎么規定的?
答: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答: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準是:
(1)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2)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誰?
答: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本人扣除。大學本科及以下的學歷繼續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對于同一教育事項,不得重復扣除。
4、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該如何申報?
答:根據《辦法》規定,對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采取憑證書信息定額扣除方式。納稅人在取得證書后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姓名、納稅識別號、證書編號等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環節扣除。也可以在年終向稅務機關提供資料,通過匯算清繳享受扣除。
5、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扣除方式是什么?
答:對學歷繼續教育,采取憑學籍信息定額扣除方式。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姓名、納稅識別號、學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環節扣除,也可以在年終向稅務機關提供資料,通過匯算清繳享受扣除。
6、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可在多長期限內扣除?
答: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但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7、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是否連續計算?
答: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48個月包括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期連續計算。
8、納稅人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資料?
答:納稅接受學歷繼續教育,不需保存相關資料。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9、沒有證書的興趣培訓費用可扣除嗎?
答:目前,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范圍限定學歷繼續教育、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訓之外的花藝等興趣培訓不在稅前扣除范圍內。
10、納稅人終止繼續教育是否需要報告?
答:納稅人終止繼續教育,應當將相關變化信息告知扣繳義務人或稅務機關。;
沒有專項扣除怎么處理?
專項附加扣除是針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用戶而言的,個人收入所得可以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金額之后再來計算應納稅額。若是用戶沒有符合的專項扣除,那么就可以直接按照個人實際所得來計算需要交納的個人所得稅。若是個人錯過了專項附加扣除的時間,是可以在之后的月份進行補報的。
如果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節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怎么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發布 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7號):“第七條 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節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內向支付工資、薪金的扣繳義務人申請在剩余月份發放工資、薪金時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申報扣除。”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未能及時填報怎么辦?附操作流程
按照規定,納稅人次年需要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需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對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操作,每年都有不少小伙伴忘記這件事情,那么一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未能及時填報要該怎么辦?我們來看看吧。
一、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時間
根據相關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于每年12月進行確認。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若未及時確認,前期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4年。也就是說,未及時填報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將會直接順延至2024年!
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范圍
2024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仍為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6項。納稅人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分項填報,如果扣除項目無變化,也可選擇快捷操作。
三、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基本流程
1、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在首頁可以看到2024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入口。
2024年扣除信息自動順延相關情況說明
在2024年1月1日系統自動順延后,有以下兩個入口(二選一)可供查詢已順延的專扣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