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醉駕處分措施是什么(最新事業單位醉駕處分案例)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醉駕處理
法律主觀: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給予開除處分。《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問題的解釋》第14條規定: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因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醉駕被拘役,是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
法律客觀: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
事業單位黨員醉駕如何處罰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黨員醉駕的處罰如下:
1、判處拘役、管制的可以不開除。
2、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開除。
【法律依據】
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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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人員醉駕的處罰是什么?
事業單位人員醉駕的處罰是:按照事業單位的規定進行處理,一般應當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對于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醉酒駕駛,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要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同時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
一、事業單位人員醉駕的處罰是什么?
事業單位人員醉駕的處罰是:按照事業單位的規定進行處理,一般應當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對于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醉酒駕駛,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要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同時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二十三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按照以下權限決定:
(一)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決定。其中,由事業單位決定的,應當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二)開除處分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決定,并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對中央和地方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本單位或者有關部門決定;其中,由本單位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初步調查后,需要進一步查證的,應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經事業單位負責人批準或者有關部門同意后立案;
(二)對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作進一步調查,收集、查證有關證據材料,并形成書面調查報告;
(三)將調查認定的事實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聽取其陳述和申辯,并對其所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記錄在案。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應予采信;
(四)按照處分決定權限,作出對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免予處分或者撤銷案件的決定;
(五)處分決定單位印發處分決定;
(六)將處分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人和有關單位,并在一定范圍內宣布;
(七)將處分決定存入受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檔案。
事業單位人員醉駕的情況下,根據刑法規定,構成危險駕駛罪是需要追究相關刑事責任的,另外,根據事業單位的相關管理辦法,還需要對駕駛人員進行行政處罰,一般是降職等,具體以事業單位的相關規定來執法。醉駕駕駛車輛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可以導致發生重大的交通事故。
事業單位人員酒駕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事業單位員工,酒后駕車的處理: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會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罰,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事業單位會對醉駕的職工作出直接開除公職的決定以示懲罰與警醒。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事業單位醉駕怎么處理
對于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醉酒駕駛,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要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同時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飲酒后駕車≥20,<80
醉酒后駕車≥80
百萬購車補貼
事業單位公職人員酒駕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員工,酒后駕車應根據情節處理。酒后(或醉酒)駕車是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的,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被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業單位會對醉駕的職工作出直接開除公職的決定以示懲罰與警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飲酒后駕車≥20,0
醉酒后駕車≥80
百萬購車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