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自愿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多久(雙方自愿離婚如何快速辦理)
離婚證辦理流程需要幾天
辦離婚證需要的時間如下:
1、如果是協議離婚,從提交申請材料婚姻登記機關到領取離婚證至少需要32天;
2、如果是起訴離婚的,從立案開始到案結一般需要3-6個月。
離婚的流程:
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經過協商達成離婚協議,協議內容包括離婚的原因、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雙方簽署離婚協議書,并由律師審核確認后,可以向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當夫妻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或者協議內容無法得到履行時,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申請離婚。申請人需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并提交相關證據和材料。法院會對訴訟請求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
3、調解離婚:夫妻雙方可以向當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離婚調解。調解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并盡力協調雙方的關系。如果調解成功,雙方可以簽署離婚協議,并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綜上所述,離婚涉及到的問題比較復雜,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如果雙方無法協商解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法律規定進行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雙方都同意離婚,協議離婚辦理最快需要多長時間?
雙方都同意離婚,協議離婚辦理時最快的,需要一個月時間,去兩次民政局。
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持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2)受理。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3)冷靜期。離婚登記當事人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自冷靜期屆滿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雙方當事人應持規定有效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證件和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等進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5)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雙方自愿離婚需要多久時間
一、雙方自愿離婚需要多久時間
1、雙方自愿離婚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首先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雙方在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離婚登記申請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內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離婚后撫養權可以變更嗎
離婚后撫養權是可以變更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只要沒有出現違反法律規定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法律準許當事人在離婚后作出變更撫養權的協議。
離婚雙方都是自愿離婚需要多久能拿到離婚證
法律主觀:
《民法典》規定離婚雙方都是自愿離婚需要至少一個月能拿到離婚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手續大概要多久
申請離婚一般三十天,起訴離婚需三到六個月。
一.辦離婚手續所需時間是:
(1)若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的,一般需要三十天;
(2)若當事人起訴離婚的,需要三到六個月時間,但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經批準進行延長。
二.協議離婚是最快的離婚方式,如果雙方協商完畢,雙方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往往在半小時內全部搞定。專業的婚姻律師接受委托后,從來不會直接向法院起訴,而是促成雙方當事人協議離婚。直接起訴有很多弊端,不僅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和財力,訴訟本身的風險也是重要的因素,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特殊情況一般法院很難直接做出離婚判決,往往會給雙方一次緩和的機會。
三.因此,律師在接到離婚案件之后,首先會根據不同的個案進行分析,制定案件處理步驟和方法,分析完成后與對方進行聯系,在近3年內,律師與對方要求見面極少被直接回絕,大部分案件在訴訟之前(如果無法協議離婚)均能與對方當事人見面并有效溝通。
四.一般律師出面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議離婚的時間是半個月至一個月,律師出面協商本身就意味著如果不能協議離婚,必然要走上法庭,所以很多當事人對律師是認真對待的,能夠比較誠懇地協商問題。當然,如果雙方差距過大無法協議離婚,訴訟是最終的解決手段。
登記離婚,應符合《民法典》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
1、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系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
2、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對離婚法律行為的法律后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民法典》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精神狀況正常、能完全辨認其行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凡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訴訟離婚的方式提出,解決婚姻關系問題。
3、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并承擔法律后果。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這種自愿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愿行為。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
4、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并自覺履行這種承諾。
5、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離婚,是家庭婚姻關系發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有一種協議離婚需要法院判決方能解決,比如在涉外離婚中,雙方已經就離婚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達成一致意見,但是一方在國外無法回國親自辦理離婚手續,由于婚姻登記必須要雙方當事人均到場親自辦理,在一方無法回國的情況下,國外一方可以委托律師向法院起訴,對方到法院應訴后同意離婚,這種情況下,法院處理起來一般非常快。
所需時間合計:30天左右。
(1)辦理外交認證:5天;
(2)辦理郵寄手續:7天;
(3)法院判決:15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條 【婚姻關系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自愿離婚要多久才可以拿離婚證
自愿離婚辦理一般需要30天可以拿到證,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協議離婚也稱登記離婚、自愿離婚,是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時人的合意,并經過登記程序而解除。 我國協議離婚的特征是:協議離婚的基礎是合意離婚。協議離婚的性質是直接協議離婚,即直接依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產生離婚的法律后果。協議離婚也適用于雙方經過調解達成離婚協議的離婚。協議離婚須進行登記方發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的流程和手續辦理需要多久
1. 如果是雙方自愿協議離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記處去登記離婚,半天即可辦完手續;
2. 如果法院是按照正常訴訟程序對離婚案件進行審理的,那么以下是離婚流程所需的時間:人民法院如果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若是有特殊情況導致延長了的,就可能會超過六個月;
3. 如果是辦理協議離婚的,一般需要一個月,即當事人申請協議離婚后,仍要經歷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
離婚手續辦理流程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就離婚相關問題(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達成一致意見,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必須選擇訴訟離婚:
1. 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的;
2. 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
3. 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 未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的;
5. 雙方或一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親自辦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辦離婚手續需要多久
一、離婚證多久能辦下來
1、離婚證登記后需要三十天能辦下來。因為現行法律規定,申請離婚登記后需要經過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經過這個冷靜期后還需要夫妻雙方再到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在,此時婚姻登記機關審理認定符合離婚條件的,雙方才能拿到離婚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據》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訴訟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起訴狀;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
6、其他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