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輕傷可以調解不被判刑嗎(打架輕傷取保后還會被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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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輕傷派出所可以調解嗎
法律主觀:
可以調解。如果是 公訴 案件,可能是要坐牢的,如果是 自訴案件 ,受害人愿意調解,調解后撤訴就完事了。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 刑罰 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打架致人輕傷和解還追究刑事責任嗎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賠償和解后一般還要追究刑事責任,與被害人或者家屬和解可以作為酌情從輕處理的考量因素。犯罪嫌疑人取得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屬諒解的,是法律規定的從輕減輕處罰的情形,法官一般會根據犯罪情節給予輕判。刑事訴訟法引進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取得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從寬處理。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輕傷派出所辦案流程
派出所在接到報后,對不構成刑事案屬于治安案件的應該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程序處理:
1、調查
(1)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登記。
(2)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投案后,認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為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并說明理由。
(3)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4)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更正。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詢問的人民警察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5)公安機關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可以進行檢查。檢查時,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但檢查公民住所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2、決定
(1)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2)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作出治安管理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輕傷能調解嗎能不判刑嗎
打架致人輕傷的,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的,法院就民事賠償方面可以組織調解,但刑事方面則不會進行調解,會依法判決。犯罪情節一般,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筛鶕缸锴楣澋膼毫映潭取⑤p傷傷殘等級增加或減少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打架斗毆案件經常會給一方帶來不同程度的傷害,有很多人錯誤的認為,打架只有嚴重的致傷致殘或者是致人死亡才能被處以刑事處罰;如果只是輕傷,雙方經過調解后就不用負刑事責任,那么,依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打架輕傷可以調解不被判刑嗎?”我為大家解答如下:
一、打架輕傷可以調解不被判刑嗎
打架致人輕傷的,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的,法院就民事賠償方面可以組織調解,但刑事方面則不會進行調解,會依法判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量刑
故意傷害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主要體現在傷害后果的嚴重程度方面,量刑時可以根據傷害后果的大小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或者重傷的,可以分別在下列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犯罪情節一般,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筛鶕缸锴楣澋膼毫映潭取⑤p傷傷殘等級增加或減少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犯罪情節一般,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量刑起點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筛鶕缸锴楣澋膼毫映潭?、重傷傷殘等級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量刑起點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據手段的殘忍程度和嚴重殘疾的等級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相應地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可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輕傷,可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傷,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級一般殘疾的,可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每增加一級嚴重殘疾的,可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級特別嚴重殘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帶有黑社會性質或地方惡勢力性質的;
(2)傷害對象為老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孕婦等弱勢人員的;
(3)持槍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兇器傷害他人的;
(4)因實施其他違法犯罪活動而故意傷害犯罪的;
(5)有賠償能力而拒不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30%: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2)因激情、義憤故意傷害犯罪的。
以上就是“打架輕傷可以調解不被判刑嗎?”的具體回答,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無論輕傷還是重傷,都是給對方帶來傷害,侵害他人的權利,不僅要接受賠償還需要負刑事責任。建議大家不用沖動處事,以免釀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內容。
打架輕傷可以調解不被判刑嗎
法律分析:打架致人輕傷的,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的,法院就民事賠償方面可以組織調解,但刑事方面則不會進行調解,會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輕傷案件可以調解嗎
在很多時候,人與人之間產生的矛盾,就會出現打架傷人事件,發生這樣的事件肯定是希望雙方調解解決,那么如果構成輕傷可以進行調解嗎,輕傷調解還會判刑嗎,我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輕傷案件可以調解嗎
致人輕傷的,派出所可以進行調解或和解。根據法律規定,致人輕傷的,已經構成刑事犯罪,在偵查期間,公安機關可以組織進行調解或和解,如果達成和解協議的,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條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故意傷害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并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故意傷害罪雖然有3個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將同種數罪作為法定刑升格的情節,如果按一罪論處,難以實現罪刑相適應。
量刑標準
刑法第234條、第238條、第247條、第248條、第289條、第292條、第333條的規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傷殘的,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傷殘的,虐待被監管人致人傷殘的,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的,非法組織或強迫他人出賣血液造成傷害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這些規定屬于擬制規定,而非注意規定。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免除刑罰,或者減輕刑罰。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輕傷可以調解,但是輕傷調解了也屬于犯罪,輕傷進行調解只不過會在判刑上從輕處理,犯故意傷害罪輕傷的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調解好了的,可能會判處緩刑,以上就是對你提出的問題的回答,
輕傷可以和解不追究刑事責任嗎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如果經法醫鑒定是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與被害方達成和解可以酌情從寬處理。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取得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從寬處理。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總之,輕傷可以和解不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但是可以酌情從寬處理。
打架輕傷已經和解還會判刑嗎
打架輕傷已經和解的話,一般是不會再進行判刑的,打架輕傷一般來說是屬于情節比較輕的,對于情節輕微的案件,法院是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的,并且故意傷害罪的標準一般是構成輕傷級別以上的才會進行立案。
一、打架輕傷已經和解還會判刑嗎
一般不會。打架致人輕傷的犯罪情節是比較輕的,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的,法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二、打架致輕傷賠償金額是多少
害人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侵害人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生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先后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
應經醫務部門批準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
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后故意托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后另行起訴。
打架造成輕傷,如果雙方已經和解的話是不會進行判刑的,法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但是需要對受害者進行一定的賠償,賠償的費用包含了有醫療費用,交通費用,營養費用等等,如果構成傷殘的話,還需要支付相應的補助費用。
輕傷可以調解處理嗎
輕傷可以調解,但是調解只能解決的是致人傷害的民事責任,并不免除對方刑事責任的承擔。由于致人輕傷的,可構成故意傷害罪,行為人仍然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并且判處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法律分析】
發生傷害案件后被害人應當及時報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傷情鑒定函進行傷情鑒定。傷者經司法鑒定,如果是輕微傷打人者將面臨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造成輕傷的要負刑事責任,自首的可以酌情減輕刑罰。把對方打成骨折,要經過法醫鑒定 ,如果屬于輕傷涉嫌傷害罪,要判刑的。不構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處罰,要拘留。但如果對方諒解或放棄起訴,可能不會判刑。如果達到輕傷二級,根據相關法律將會對打人者追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如果打人者是累犯,公安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應當從重處罰。無論是哪一種,均需要賠償醫藥費等費用。對于人身損害的傷殘等級確認后,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架造成對方輕傷,雙方愿意調解,還需要坐牢嗎?
如果已經調解過了也達成了協議,進行賠款的,應該視為已經解決了糾紛,按法律規定,一般派出所不能再進行處罰,因此也不會產生相應的記錄。
但是如果已經達到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則需要另外再制作刑事和解書,作不起訴處理。
總之,如果愿意調解的,一般都不會被拘留或者坐牢。
法律分析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這說明調解書的前提在于“民間糾紛”和“情節較輕”,一般不會以刑事上的故意傷害進行追究,特別是還達成調解的,一般都會不起訴退回公安機關處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雙方達成調解的可以免除處罰。據此,公安部門制作的調解書得以使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免予處罰,雙方簽訂的調解書,不僅具有民事上使雙方侵權之債互相消滅的法律效力,還可以作為行政機關對相關行為人不予處罰的參考依據。根據“禁反言”原則,應當認為公安部門調解書生效后,雙方不得就關于諒解書的條款有違反行為——同理,行政機關也應當遵循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既然已經達成了調解,那么根據手段與目的相適應的原則,依法行政,應當“不予處罰”,如果派出所就同一件事情再進行處罰的,構成非法行政,可以提起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五條 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后,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三)違法行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打架輕傷會坐牢嗎
打架構成輕傷不會判刑。若人體損傷鑒定結果僅為輕傷,輕傷不構成刑事案件,無刑事責任。但打架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定,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傷可由公安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后不予處罰。調解不成的,會根據相關法律處罰。如果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打架造成輕傷的話,不構成犯罪則往往會進行治安管理方面的處罰。如果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的話,則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另外,打架受傷一般由侵權責任人向受害人賠償其所支出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具體賠償可由當事人之間協商。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
2、客觀: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體: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末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主觀:故意。
綜上所述如果打架造成輕傷的話,不構成犯罪則往往會進行治安管理方面的處罰。如果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的話,則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