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是多長
交通事故處理有時間限制嗎
交通事故處理有時間限制。
交通事故處理一般在一到三個月,要看具體情況,事故嚴重程度等等。
車輛事故處理流程如下:
1、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傷員,迅速報案;
2、交管部門進行勘驗,認定事故責任;
3、事故車輛定損、修理及受傷人員治療;
4、提交索賠單證,領取保險賠款;
5、保險限額外賠款由事故責任人承擔,雙方可進行協商、調解;
6、調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以下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綜上所述,受理報案的交警部門經調查、取證后,在情節清楚、證據充分的基礎上,應根據責任分析在規定時限內,對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或是否要負法律責任作出認定。不需要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眾通行的場所。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最長是多久
一、處理交通事故最長時間期限:
處理交通事故最長時間期限是10日。
1、檢驗、鑒定的期限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最長不超過10日;
2、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時限可中止的時間最長不超過10日。
二、一般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應依占有關劃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職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劃定和賠償尺度,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職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按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刑事責任。
事故存在過失行為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事故存在故意行為的,涉嫌故意殺人罪。
1、一般情況下是過失,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五、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處理時限要多久
一、交通事故處理時限要多久
1、交通事故處理時限標準,具體如下:
(1)輕微事故5日內;
(2)一般事故15日內;
(3)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
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
(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
(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
(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調解開始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二、交通事故處理需要什么材料
1、當事人的駕駛證、身份證、行駛證、車輛來歷證明、保險單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2、傷害事故前收入證明;
3、調解時當事人雙方須提供醫院疾病診斷證明、住院證明等材料。
交通事故多長時間處理
交通事故一般10天時間處理。
案件比較簡單的話,那么可能當天都能夠將案件處理完畢。案件比較復雜的話,相對來說就時間會比較久,在這之前的話需要暫扣車輛,還需要進行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理賠流程如下:
1、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聯系保險公司;
2、保險公司人員到場之后會進行定損;
3、攜帶要求的資料直接到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
交通事故定責流程如下:
1、現場調查事故發生后,交警來到現場,會現場進行勘驗檢查,詢問當事人和相關證人,并制作現場勘查筆錄;
2、檢驗鑒定現場調查后,還不能確定當事人之間的責任,還需要通過檢驗、鑒定進一步確定或者驗證;
3、制作事故認定書;
4、對認定不服的,申請復核。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十日內,交警必須出具事故責任鑒定書,交通事故必須在五天到二十天天內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在生產后三日內送達當事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交通事故處理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處理 的結案時間需要看案情的復雜程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 交通事故 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 有異議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 證據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