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該注意的事項有哪些(寫借條要注意的事項)
寫借條時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寫借條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借貸手續要全。(二)身份問題。(三)語言問題。(四)利息問題。(五)時間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寫借條時要注意哪些內容
注意事項:身份問題、語言問題、利息問題、時間問題。一、身份問題: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并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最好能夠留下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為日后可能發生的訴訟做好準備。借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二、語言問題:打借條時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我國的文化博大精深,許多漢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現象,在借條中一旦使用這些漢字,就有可能造成糾紛。比如“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既可以理解成“已歸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幣壹萬元”。三、利息問題:利率要合乎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四、時間問題: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要及時催款。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債權人應在借款期滿后的2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依法催收,否則就視為放棄債權,法律不予保護。拓展資料1.借條表明了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即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貸只是其中的一種。能否初步認定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最大的影響是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2.如果寫明是借條,借貸關系成立的話,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寫明是欠條,其應當適用幾年的訴訟時效則應當依據欠條形成的原因來確定。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訴訟時效按時間劃分共有四種:一年、兩年、三年和四年時效。
寫借條的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寫借條的注意事項如下:
1、內容要相對完善;
2、用語要準確;
3、條據最后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利息要符合規定,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簽寫借條時需注意哪些事項
法律分析:簽寫借條時需注意的事項:1、由借款人手寫借條全文并簽字,不要打印。2、借條內容表述準確,不要產生歧義。3、要求寫清借款時間、借款用途、利息的約定、還款的期限。4、貸款人交付錢款時,盡量不要現金交付,尤其是大額的借款,要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進行,且對方的戶名和借款人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條注意事項有哪些?
法律分析:準確書寫姓名、明確約定利息、借款期限、提供擔保、要求借款人寫“收條”而不是“借條”等等。1、準確書寫姓名。出具借條時一般借款人會署名,這是常識,但是有些人有學名(大名)、乳名(小名)、字、號、綽號,還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條作為表明雙方借貸關系的法律文件,署名應當準確、規范、嚴謹,嚴格按照身份證上的法定姓名簽署。2、明確約定利息。個人借貸一般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有些人礙于情面,對借款是否計算利息含糊其辭,為今后糾紛埋下了隱患。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在金錢往來上親朋好友之間更應當明明白白,這樣反而更有利于長久保持情誼。3、借款期限。借貸雙方可以約定還款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具體的還款期限。約定了具體的還款期限的,其訴訟時效為期滿之日起3年。出借人應當在還款期至后3年內及時要求借款人清償,以防止因為訴訟時效已滿而喪失勝訴權。4、提供擔保。如果借貸數額巨大,為確保借款資金安全,應當要求借款人出具擔保。擔保有物保和人保兩種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當然要經過同意)的財產擔保(一般為不動產),這樣就要辦理抵押擔保手續,比較麻煩。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親友在借條上簽字作保。擔保應當使用連帶保證,保證期間盡量拉長一點,不能短于借款還款期限。一旦發現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喪失還款能力,應當及時向保證人主張擔保責任,以防止保證期間屆滿,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致使擔保落空。5、要求借款人寫“收條”而不是“借條”。如果借貸者寫的是“借條今借某某人民幣×萬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歸還”,借條本身無法證明錢款出借人是否已經把錢款實際支付給借款人(債務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經拿到借款了,以后發生糾紛時借貸人有可能會說:“我雖然向他借過這筆錢,他也答應借給我了,但是并沒有把錢給我,我一直沒拿到這筆錢?!彼?,出借人最好要求借貸人寫“收條今收到某某借貸給本人的借款人民幣×萬元”,如此就可以證明出借人已經把借貸人所借款項支付給了借貸人,借貸人已經收到了該筆借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寫借條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寫借條的注意事項包括:1、要區分“借條”和“欠條”,書寫上的失誤會產生法律效力上的爭議;2、其次,借條的主體: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信息要明確具體,防止出現主體不明確的情形;3、借條最好“一式兩份”,防止一方對借條進行篡改。此外,還要注意,出具借條的主體一定要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主體,否則借條的效力將會受到質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第十五條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系提出抗辯或者反訴,并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款規定。
寫借條有哪些事項需要注意
法律分析:在書寫借條或者欠條時,應注意以下問題:借條內容要盡量完善;上面的用語要準確;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避免發生糾紛;主體身份要確認;涉及到數字的最好采用大小寫兩種方式標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