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撫養費一般到幾歲(小孩撫養費標準一月多少錢2023年)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到幾歲
1、父母撫養子女一般到子女成年,即子女年滿18周歲。
2、如果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尚在校就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脫離父子關系需要什么手續
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是繼子女,符合法定條件可以解除父子關系,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沒有過任何的撫養教育,那么他們之間只是純粹的姻親關系,雙方無任何權利義務關系。
2、親生子女,目前法律上沒有規定可以解除與親生父母的關系。建議遇事好好商量,珍惜親情。
由于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系是基于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系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系。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么,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也就自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過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
但是,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系的情況,對此,只能說明父子關系惡化到了極端嚴重的地步,但這種行為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為父母與孩子在法律上屬于親子關系,雙方都肩負于撫養和贍養的義務,即使是名義上脫離,也不能夠不承擔這種義務。
離婚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一)夫妻協商解決
支付孩子撫養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給撫養費,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撫養費,這樣才能讓孩子的成長條件保持不變。只要夫妻雙方愿意,也就是說,只要夫妻一方對方不給、自己多給,那夫妻就可以協商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
(二)向法院起訴解決
但是,現實中夫妻常常就不給孩子撫養費難以達成協議,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訴了。
一般來說,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給付方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后,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3.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給撫養費免除的是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但沒有免除撫養義務。父母如果有能力撫養子女,就應當積極履行撫養義務。
雖然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是法定的,但這僅限于未成年子女。從這點可以知道,一般父母只需要撫養孩子到18歲。孩子成年后,如果因為某些原因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而父母也有撫養能力,可以繼續撫養孩子。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法規之孩子撫養權到多少歲結束
法律法規之孩子撫養權到十八周歲結束。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父母對于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撫養不僅是一項權利,也是一項義務。當然,撫養權也是會有時間限制的,當孩子滿十八周歲了,撫養權也就是結束了。
法律分析
法律規定父母離婚的情況下,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需要給到十八周歲,但是撫養權在孩子十八周歲以上就沒有特定要求必須和有撫養權的一方生活,可以憑孩子的意愿。當子女十八周歲以上時,已經是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般而言,對于子女的撫養權指的是父母對子女的一項基本人身權利,父母也是有責任和義務對未成年子女進行撫養。但是,因為父母離婚等方面的原因迫使未成年子女得不到父母更好的照顧,父母離婚經常對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有糾紛。這些方面,法律規定的都是十八周歲,十八周歲代表著子女已經成年。父母撫養了子女,當父母缺乏勞動能力時,子女也應該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子女未達到撫養權結束年齡、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有權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小孩撫養費給到幾歲
小孩撫養費給到十八周歲。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小孩撫養費到幾歲
18周歲。根據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得知,撫養費給付期間,計算到子女18周歲為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特殊情況下,在父母有給付能力的情況下,對于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也應當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一般子女撫養費給到什么時候
一、 子女撫養費 給到什么時候 1、無條件給付期限。從出生到18周歲為止。 2、有條件的不給付期限。一般指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依靠其自己勞動收入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3、有條件的給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喪失勞動能力 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應當負擔撫育費。 按年支付有困難,可按月或按季度給付。現代社會進入大學學習,幾乎成為人生必經的教育階段,甚至有些子女還要求讓父母出資巨額的留學費用,子女為此提起 訴訟 的也并不少見;但2001年12月27日開始實施的《新 婚姻法 》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父母 撫養 的子女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顯,已將那些大學以上學歷的費用排除在父母的撫養義務之外。 此外,對于 離婚 前一方長期停付撫育費的,離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補付一部分或全部撫育費。 二、 撫養費 的給付期限有多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解釋(一)》的規定,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截止到孩子18周歲。對于孩子上大學期間的費用,父母已無法定支付的義務。同時,最高院的司法解釋還明確指出,孩子超過18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是指: 第一,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第二,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對于非因以上的情況,父母沒有繼續履行撫養的義務。 當前法院在判決離婚案件時,一般做法是首先尊重夫妻雙方的協議。只要雙方有協議,法院認定它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協議中對撫養費支付突破了18歲,支付方同意負擔子女全部或部分的大學學費,法院也會予以認可。但是,如果雙方沒有達成協議,法院在判決撫養費上還是會遵循18周歲的年齡限制。 綜上所述,支付撫養費的時間,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但在實際生活中,支付撫養費的時間也分情況而定。至于支付撫養費的數額,往往也是需要根據家庭實際的情況而確定。也就是說,在不同的家庭中,其實支付給孩子的撫養費其實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