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最低多少可以執行(欠錢最低多少可以起訴)



欠錢最低多少可以執行(欠錢最低多少可以起訴)
欠錢最低多少可以執行(欠錢最低多少可以起訴)
1、多少都可以。
2、欠款的民事糾紛,屬于法院受理范圍,對欠款數額法律上沒有最低額限制,理論上講,欠一元錢也可以到法院起訴。當然,欠款數額如果比較小,是否值得起訴由當事人自己考慮決定。
3、向法院起訴追討債款
(1)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2)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若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支付令。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
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若債務人不提出異議,又不償還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欠款起訴后六個月內可強制執行。
在法院執行立案之后,法院應該在六個月之內采取執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個月內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級的法院申請提級執行。如果被申請執行的財產或者是被申請人在外地、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員又不方便前往進行執行的,可以委托當地的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托人民法院應該在收函后15天之內開始執行,不可以拒絕。執行完畢之后,應該把執行的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一)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二)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三)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四)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五)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六)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七)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八)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九)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十)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拓展資料:欠款會被法院起訴會坐牢嗎?
欠款被法院起訴,一般不會坐牢。欠款糾紛屬于民事糾紛,欠款人只需要依法履行生效判決規定的義務即可。如果欠款人拒不履行的,則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