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可以增加嗎(撫養費可以增加嗎,如何增加撫養費)
撫養費多少年漲一次
撫養費每年漲一次。
撫養費的數額,由雙方協商一致,每年是可以遞增的;若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起訴的話,撫養費并不是每年遞增,一般來說若孩子的生活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升學、重病等,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不直接 撫養 孩子一方增加撫養費,實踐中若當地的生活水平逐漸提高,原先約定或判決的撫養費不足以支撐孩子的生活需要,法官也會酌情考慮增加一定數額的撫養費的。
不給撫養費的后果:
1、如果離婚后不按協議支付撫養費的話。可以去法院起訴,撫養子女是父母應盡的法律責任;
2、法院會判決他支付撫養費的。如果拒不支付,可以去執行庭申請執;
3、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綜上所述,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可以追加嗎
撫養費可以追加。如果當前的撫養費已經不能滿足子女的實際需要;或者是目前撫養費已經低于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的;未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的負擔能力提升,又愿意給孩子更多撫養費的,那么子女可以到法院起訴或者跟不直接撫養方協商,要求追加自己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撫養費的數目可以增加嗎
撫養費的數目按照不直接撫養方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確定。撫養費可以增加,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等情況,對方有能力支付的,可以要求對方增加。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第五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如何起訴增加撫養費
法律主觀:
離婚后,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的撫養費,隨著物價的上漲,孩子其他方面費用支出的增多等原因,可能已經不足以滿足子女的生活需要,這時,雙方可以先行協商,要求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增加支付撫養費用,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單獨起訴,請求法院變更撫養費。
起訴時,應以子女的名義提起訴訟,直接與子女生活的一方為法定代理人,原告一方應提供初步的證據,證明原來撫養費的標準已經不能滿足子女的生活需要,由法院審查判斷后,判決變更撫養費的給付標準,以滿足子女的生活需要。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十一條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十二條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起訴增加撫養費成功率大嗎
一、起訴增加撫養費的成功率高嗎
起訴增加撫養費的成功率很高。法定情形主要包括子女生病等特殊情況。超過原約定撫養費金額的,原撫養費金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增加撫養費金額。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雙方協議承擔費用和期限的長短;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金額的合理要求。
子女撫養費可以依法變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釋,離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1、要求增加撫養費三項條件
基于父母對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以及撫養費的數額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原則,在原定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確定的數額已明顯不夠時,子女當然有權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為此,《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子女在必要時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請求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常為以下兩種:
(1)隨著物價的上漲,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撫養數額已難以滿足幾年后的實際需要,無法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學、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已超過原定的數額;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2、要求減免撫養費的三個條件
相對應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過原定數額的撫養費,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父母,在具備以下情形時,亦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
(1)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
(3)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繼父或繼母愿意負擔子女所需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要求增加還是減少撫養費,在增加或減少撫養費的特殊情形消失時,對于增加撫養費的,可以要求恢復按原定數額支付;對于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應當恢復給付。
3、撫養費支付形式的變通
對于撫養費的支付形式,一般是現金支付,也可以是實物抵付,當然實物抵付時,應以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相應的經濟收人為宜。撫養費的支付周期,一般是逐月支付,或者是雙方商定的一個特定期間支付。有條件的,或者是有可能以后難以找到對方支付撫養費的,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無經濟收人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二、對于起訴撫養費要哪些材料
第一,孩子的戶口本或者出生證明以及復印件;
第二,離婚協議書以及復印件;
第三,離婚證及其復印件;
第四,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
第五,預交案件受理費。
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孩子父親再婚還能起訴增加撫養費嗎
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訟解決。
離婚后怎么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爭議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協議的撫養費可以提高嗎
法律主觀:
可以。 1、離婚協議上的撫養費可以依據現實情況雙方協議調整,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調整。 2、撫養費的調整應該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并且要考慮到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五條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