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前的搶救費用如何算
交通事故救護車費用誰出
看具體情況決定,單方事故肯定由車輛駕駛人承擔。多方交通事故,施救費應由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賠償,超出保險限額由被告承擔。交通事故發生之后當事人是有受傷,就應該要及時將傷者送到醫院里面進行治療,在治療的時候要繳納一部分的醫藥費等等。
一、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搶救費用的支付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對于事故車輛身份明確,而且參加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明確由該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預先支付搶救的費用。由于受保險性質的限制,保險公司支付的費用不超過被保險人投保的責任限額。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2、事故車輛尚未投保第三者責任險或者投保的責任險過期而未續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3、肇事車輛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二、交通事故全責方承擔交通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關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和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鑒定后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于交通的費用
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后,需要前往醫療機構治療,并且有可能在治療過程中轉院治療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支出,對于受害人來說是一筆財產損失,這一損失與加害人的加害人的行為存在相當因果關系,賠償義務人對此應承擔義務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因對方失誤造成的事故,這時受害方應保持冷靜應該向有關法律事務所咨詢該事故所涉及的交通費。
交通事故一方全責的,傷者賠償數額應該由侵權人承擔,如果侵權車輛投保保險,可以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出保險限額餓部分,由侵權人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費用數額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道路交通事故中,為施救出險車輛所支出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費,均應由保險公司賠償,且對施救費的賠償并不考慮施救措施是否成功,出險車輛經被保險人進行施救,即使花了費用但未奏效,保險公司對施救費用也應負責。
交通事故搶救費用一般多少錢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施救費用和停車費用,法律沒有明確的界定標準。只要出具正規的施救所產生費用的發票,以及停車會用收據就可以了。一般情況下,車方先行墊付的,待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可進行詳細計算;傷者自行墊付,痊愈后根據法律規定理賠;車方和傷者協商墊付,待后期理賠時詳細計算。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保險醫療費在交通事故中怎么理賠
一、保險醫療費在交通事故中怎么理賠
1、保險醫療費在交通事故中理賠如下:
(1)保險公司在保險理賠范圍內承擔理賠責任,非醫保用藥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2)保險公司是對投保人的賠償責任進行理賠,傷者自行承擔的賠償責任部分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3)交強險,保險公司僅承擔壹萬元的醫療費,商業險根據投保人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確定最高賠償金額。
2、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九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并根據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核定人身傷亡的賠償金額。
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涉及受害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害人需要保險人支付搶救費用的,保險人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后,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進行核實。對于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支付。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保險人在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支付。
二、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流程如下:
1、向保險公司報案;
2、事故現場勘查、檢驗;
3、定損估價,保險公司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檢驗后,就應該對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估價;
4、提交索賠材料;
5、賠款的計算和審核;
6、領取保險金;
7、協助賠償。
交通事故施救費是怎樣的
發生交通事故時很有可能造成事故車輛受損,車輛受損后很有可能不能行駛或者行駛時會有風險,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需要施救車輛將事故車輛拖走,以便恢復交通的通暢,那么交通事故施救費的處理是怎樣的?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交通事故施救費是怎樣的
案情
2013年11月3日,溫某駕駛掛號重型廂式半掛車在山東省五蓮縣境內某路段與余某駕駛的重型自卸貨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兩車損壞。該事故經交警五蓮大隊認定,溫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余某把溫某及其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訴上了法院,要求兩被告賠償其包括施救費12000元在內的各項損失共計3萬余元。法庭審理過程中余某提供了施救費發票證實其支出,兩被告認為施救費數額過高,不予賠償。法院最終判令兩被告賠償余某包括施救費12000元在內的各項損失3萬余元,兩被告均未上訴。
評析
施救費是指被保險標的遭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被保險人或其代理人、雇傭人員為了減少事故損失而采取適當措施搶救保險標的時支出的額外費用。施救費作為交通事故中常常產生的一項費用,在處理時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第一,施救費不等同于拖車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險車輛出險后,失去正常的行駛能力,被保險人雇傭吊車及其他車輛進行搶救的費用,以及將出險車輛拖運到修理廠的運輸費用屬于施救費。在施救過程中,因施救而損壞他人的財產,如果應有被保險人承擔,該部分損失也屬于施救費。但在施救中,施救人員個人物品的丟失,不是必要損失,不屬于施救費。受雇施救車輛在拖運出險車輛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出險車輛的損失擴大部分和費用支出增加部分不屬于施救費,對于因交通事故產生的停車費、看車費及各種罰款,屬于間接損失,也不屬于施救費。
第二,施救費應由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費用數額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道路交通事故中,為施救出險車輛所支出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費,均應由保險公司賠償,且對施救費的賠償并不考慮施救措施是否成功,出險車輛經被保險人進行施救,即使花了費用但未奏效,保險公司對施救費用也應負責。在上述案例中,余某的車輛受損,無法正常行駛,產生了施救費,并提供正規發票證實其主張,該施救費是合理、必要的損失,應由溫某及其投保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第三,施救費屬于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財產損失項下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規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如果出險車輛的車損較小,未超過2000元的限額,施救費就應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無需按事故責任劃分比例。如果其他財產損失已滿限額,施救費則按事故責任比例由承包商業險的保險公司或肇事車輛車主本人賠償。
二、交通事故訴訟的十大誤區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通過向法院起訴的訴訟途徑解決糾紛、賠償受害者或其家屬損失,是一條重要途徑。但法官在審理道交損害賠償案件中,發現不少當事人在認識上存在以下十大誤區:
誤區一:提供證據、變更訴訟請求可以隨時提出。
法官說法:超過舉證期限可能遭到罰款。
誤區二:民事訴訟中作假證很難被發現,發現了大不了不予認定。
法官說法:偽造證據、虛假陳述可能遭到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誤區三:調解都是讓當事人吃虧。
法官說法:調解可能是各方共贏、減少訟累的有效途徑。
誤區四:受害人自己找家鑒定機構鑒定方便、快捷,鑒定結果一般對自己較有利。
法官說法:建議到道交調處中心或法院委托司法鑒定。
誤區五:受害人圖省事,全權委托他人辦理道交糾紛處理。
法官說法:當心落入“訴訟黃牛”圈套,自己應得的救命錢可能大多落入他人口袋。
誤區六:死亡傷殘賠償金都能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法官說法:在戶籍性質未統一地區,農業戶籍的受害人要求參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死亡傷殘賠償金的,應當提供主要從事非農產業的相應證據,否則承擔不利后果。
誤區七:受害人看病花去醫療費都能得到支持。
法官說法:法院認定醫療費需要有足夠的證據,有些醫療費及輔助費用可能得不到支持。
誤區八:憑醫生的建休證明和單位的工資收入證明,誤工費就能夠得到支持。
法官說法:明顯過長的建休證明,法院可以參照有關標準重新核定;單獨依據單位工資證明主張誤工費的,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誤區九:肇事一方就墊付費用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法官說法:肇事一方應當積極應訴,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舉證,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誤區十:我的車子購買的保險很足,出了事都由保險公司買單。
法官說法:任何保險都是有限度的,超過部分要由肇事者自己承擔。
法官還提到,在許多交通訴訟案件中,由于涉及人身傷殘需要鑒定,但大多數當事人都是自行委托鑒定,需要重新鑒定的也很多。
上述就是我對“交通事故施救費的處理”問題進行的解答,通過上訴案例可以得知,交通事故的施救費用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如果財產失已經滿限額的,施救費用由保險公司或責任車主按比例承擔。
交通事故醫療費怎樣算
交通事故醫療費的計算標準是: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1、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一、醫療費的確定:
1、醫療費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診療費、住院費、藥費醫療等醫療人身傷害的費用;
2、進行交通事故醫療費賠償時,對具體損失采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
3、交通事故醫療賠償計算公式一般可以認為: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4、確定醫療費截止的日期。一審法庭辯論終結的時間,但這一段時間所花費的藥費,應由當事人申請法醫鑒定,以作為判案依據;
5、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補救性治療,如鑲牙、植皮、安裝假眼、假肢等,所花費的費用應予賠償。
受害人治療因侵害行為而引起的其他并發癥的費用,應參照治療醫院的診斷或者法醫的鑒定意見,視二者的關聯程度予以適當補償。
6、就地治療及轉院問題:當事人就治無需再按就近、就地及轉院應經原醫院批準原則,其治療機構由受害人選擇。
7、就醫療費超標及轉院造成費用過高問題: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來確定醫療費的合理性;再者通過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分配,即由加害人就受害人用藥費不合理承擔舉證責任。
8、就后續治療費用問題:繼續治療費用應當賠償。具體的操作方法有三種:
(1)一次性賠償,即將今后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全部計算,一次賠償;
(2)今后發生的損失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只是確定今后的損失另行處理;
(3)即使是確定了一次性賠償,但是今后實際治療所發生的費用超出了一次性賠償確定的數額的,對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權另行起訴請求賠償。對后續治療無法確定費用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但受害人提供醫療機構證明或鑒定結論必定發生的治療費用,應一并予以賠償。
9、功能恢復訓練費問題:在適用時不應包括心理康復所需費用,對心理的傷害,通過精神損害費予以解決。
10、交通事故當事人在醫院治療期間需要外購藥品的,應當由該醫療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并與傷情治療的需要相符。
11、誘發疾病的治療費用問題:對于交通事故所誘發的疾病的治療,應當按照因果關系中的實際情況確定,即按照原因力的大小,按照相當因果關系確定責任的有無。在確定了有相當因果關系以后,判斷侵權行為對誘發疾病發生的原因力。原因力是百分之多少,就按照百分之多少賠償支出的費用。
二、交通事故對方全責醫療費的賠償的支付情況:
1、交通事故發生后,尚未確定責任人之前:
因交通事故傷者急需治療的,其費用由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預付,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時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
交通事故當事人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押交通事故車輛,作為治療費用的抵押。
2、在實行機動車第三車責任法定保險的行政區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
由當地保險公司預付傷者搶救期間的醫療費、喪葬費。保險公司有權向抓獲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追償其預付的所有款項。
3、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無法查明的:
公安管理部門在地區一級報刊上刊登尋人啟事,登報10日后仍無人認領的,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處理尸體,其費用由另一方當事人預付。
4、如無人預付費用的:
醫療單位仍應當及時搶救治療交通事故的傷者,并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醫療單據和診斷證明。
另外,殯葬服務單位和有停尸條件的醫療單位,對公安機關決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體,也應當接受代存。公安機關應該協助上述單位代收回搶救治療費用和尸體存放費用。
5、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死者尸體,經檢驗、鑒定后,認為無保留必要的:
應當向死者親屬送交《尸體處理通知書》。死者親屬逾期不辦理喪葬事宜的,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由主管公安機關派員強制處理尸體,費用由另一方當事人預付。
交通事故具體賠償的標準:
1、維修費: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
2、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3、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4、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8、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9、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0、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11、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12、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13、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受害方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怎么算?
在交通事故中,受傷是在所難免的。但是如果不是我們自己的過錯,卻要我們為自己的醫療費買單的話,那是相當不公平的。此時,除了要知道應該向誰索賠外,同時還要清楚交通事故中的醫療費如何計算,下面我就來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在交通事故中,受傷是在所難免的。但是如果不是我們自己的過錯,卻要我們為自己的醫療費買單的話,那是相當不公平的。此時,除了要知道應該向誰索賠外,同時還要清楚交通事故中的醫療費如何計算,下面我就來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一、交通事故中的醫療費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當事人身體受到損害,原則上應在縣級以上(含)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治,但因搶救的需要,受傷的當事人也可以到離案發地最近的醫療機構(包括縣級以下各種醫療機構)救治,交通事故當事人受傷經治療傷情平穩,但仍需繼續進行康復,對癥等治療的,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可以在縣級以下的醫療機構或者門診治療,其治療費用一并計算。
交通事故當事人在醫院治療期間需要外購藥品的,應當由該醫療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并與傷情的治療的需要相符。
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經原住院治療的醫療機構同意擅自轉院治療的,對其因轉院治療增加的費用,將不予以支持,但確有因原住院的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的治療條件不同意受害人轉院或其他正當的理由除外。
計算公式為: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療費+住院費+其他
二、如何讓肇事方墊付醫療費
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要積極配合醫生治療。這里要提醒受害人注意的是,不要因為肇事者拒絕墊付醫療費而耽誤治療。有的受害人經濟比較困難,需要肇事方承擔醫療費,肇事方又不肯承擔的情況下,讓肇事方墊付醫療費比較有效的方式有: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對方車輛;
2、請交警聯系肇事方催要醫藥費;
3、要求肇事方投保的交強險公司先行支付交強險保險額度內的1萬元醫療費。
這三種方式中,最好的方式是立刻申請法院對車輛進行財產保全(查封,扣押),如果對方的車輛被查封、扣押了,一般情況下都會積極配合承擔醫療費用。交通事故發生后,如車輛交了交強險,交警就應該放車,如果要進行車輛檢測則等到報告出來后5個工作日交警就會放車,受害人應當在此期間內請律師,申請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肇事車輛。
僅僅是賠償項目中的一種,實踐中還有可能涉及到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傷殘賠償金以及后續治療費等費用的賠償。而不管是針對哪一項賠償,作為受害的一方最好都能夠知道應該如何計算,這樣才能知道對方做出的賠償是否合理。
在交警作出責任認定前,保險公司對因交通事故住院搶救費用墊付的具體數額怎么確定?
1、A車與B相撞,B受傷住院,需要搶救,A車有交強險,交警通知A車保險公司墊付搶救費用,請問保險公司能付多少(交警事故責任認定需要時間)?
具體支付多少不會超出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額金額,只是按照保額的比例進行墊付,這叫所謂的施救費用。
2、上例中,事故中B的醫療費用及財產損失總計20萬。假設一:一個月后交警認定責任各占50%,依據《交法》七十六條,A保險公司出12.2萬,剩余7.8萬,A自掏3.9萬;假設二:A負全部責任,依據《交法》七十六條,A保險公司出12.2萬,剩余7.8萬,A自掏7.8萬;假設三:B負全部責任,按交強險無責賠償限額,A保險公司賠償1100元。以上理解對嗎?
對,按照各自應該承擔的比例進行賠償損失。
3、1例中兩車都有交強險,兩人都受傷住院,該由誰的保險公司墊付各自搶救費用?事故責任認定下來后的求償要按2例的方法計算,對嗎?
兩人均受傷,由各自承保的保險公司進行墊付相關費用。責任也應該按照2例的方式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