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欺詐的表現形式是什么(保險欺詐的主要表現形式)
保險欺詐的類型及表現
保險欺詐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種:
(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投保人的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
什么是保險欺詐
保險欺詐是一種假借保險名義或利用保險合同實施欺詐的違法犯罪活動,主要指以騙取保險金為目的,采取虛構保險標的、制造保險事故、編造事故發生的原因或夸大損失程度等手段,導致保險公司多支付保險金,或支付不應支付的保險金的行為。
保險欺詐形式
1、根據國際權威機構推測,每年約有15%-20%的財產險賠付屬于保險欺詐。保險欺詐導致保險公司支付賠款,直接造成經濟損失。而且,保險公司考慮到長期經營中的欺詐風險,會提高一定幅度的價格來彌補損失。那么,誠實守信的投保人購買保險時就必須支付跟過的保險費。因此,保險欺詐不僅損害保險公司利益,最終損害的還是保險消費者的利益。
2、先出險再投保。正常情況下,購買保險是為了彌補未來可能發生的某些事故造成的損失,也就是說,購買保險的時間必須早于出險時間。但部分投機取巧者在遭受損失后才后悔沒有及時投保,于是想在出險后投保,通過謊報出險時間,將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
3、隱瞞危險。一般說來,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的了解程度強于保險公司,對保險標的是否存在危險也是心中有數。這種信息不對稱往往被動機不純的人所利用。比如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已患有嚴重疾病,卻故意隱瞞病情投保;財產保險的標的已處于危險之中,在投保時卻隱瞞實情。
4、虛構標的。就是為根本就不存在或不具有保險價值的標的投保,比如人身保險中為死人投保;財產保險中通過偽造文件、與保險業務員串通等手段為已經報廢的車輛投保。
5、重復投保,一險多賠。在財產保險中,損失補償原則是基本原則之一。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范圍內補償經濟損失,但消費者不會因為保險而獲得額外利益。然而為了獲得超額賠償,有人有可能同時在多家保險公司為同一保險標的投保,保險金額明顯超過標的的保險價值,并隱瞞保險標的的真實投保情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保險欺詐的表現形式是什么
保險欺詐的表現形式是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或者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保險詐騙罪的行為形式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保險詐騙的行為方式有以下五種:
(1)財產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保險標的是指作為保險對象的物質財富及其有關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關利益。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是指在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險對象。以為日后編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保險合同約定保險人只對因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引起的保險事故承擔賠償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隱瞞發生保險事故的真實原因或者將非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謊稱為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以便騙取保險金對確已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的。則故意夸大損失的程度以便騙取額外的保險金。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這是指在保險合同期內,人為地制造保險事故,造成財產損失,以便騙取保險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這是指在人身保險中,為騙取保險金,制造賠償條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險人的傷亡或疾病。行為人具備上述五種行為方式之一,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構成保險詐騙罪。參照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保險詐騙罪的特征是怎樣的
保險詐騙罪具有如下的特征:
1、保險公司的財產所有權和國家的保險制度為犯罪客體;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保險法律法規,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保險金的行為;
3、特殊主體,包括訂立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或關系人;
4、主觀方面為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保險欺詐的情況有哪些
保險欺詐的情況有哪些
法律分析:
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
這種情形是指投保人為獲取保險金,故意使用虛假的證明材料或虛構事實編造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后非法獲取保險金的行為。所謂保險標的,是指作為保險對象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或者人的壽命和身體。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
所渭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保險事故,是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能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以及保險人依合同約定的責任進行賠償的前提條件。如果沒有發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就不能借此索賠,否則以謊稱保險事故發生而取得賠償的,即屬違反誠實信用、最大善意原則的保險欺詐行為。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法律依據:
《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第十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的規定:犯保險詐騙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保險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