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中國申請永久居留證需資料(外國人中國永久居留證)
申請中國永久居留證需要什么條件
1、符合條件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由本人或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資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社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直轄市公安分局、縣局提出申請。
2、公安機關受理申請后,將依據規定的申請條件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報公安部審批。經公安部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由公安部簽發《外國人永久居證》。
一、外國人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證的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中國公民或者具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的配偶。
2、申請人及其配偶應至少結婚五年。申請人應為中國居民,至少連續五年,每年至少九個月。
3、申請人應當有固定的合法住所和穩定的收入來源。
二、外國人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證所需材料:
1、有效的外國護照或經批準的其他旅行證件。
2、由中國政府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或由中國使領館認證的外國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3、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文件,由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發。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怎么辦理
法律分析:外國人辦理在中國永久居留證的,首先向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提出申請,根據外國人的不同身份和理由攜帶相關的材料。如果是由被委托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交申請人出具的委托書。如果申請人在國外出具的委托書,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并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法律依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 (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并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第七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的外國人,其在中國投資實際繳付的注冊資本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產業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 (二)在中國西部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 (三)在中國中部地區投資合計100萬美元以上; (四)在中國投資合計200萬美元以上。 第八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的外國人,其任職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屬的機構; (二)重點高等學校; (三)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 (四)高新技術企業、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 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時需如實填寫《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 (二)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 (三)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四)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登記證明以及聯合年檢證明、驗資報告、個人完稅證明。 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
第十一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職單位出具的本人職務或者職稱證明; (二)《外國專家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證》; (三)任職單位的登記證明以及年檢證明、個人完稅證明;任職單位是外商投資企業的,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聯合年檢證明; (四)在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省、部級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證明文件;在高新技術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在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確認書。
第十二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中國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及有關證明。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難不難辦(辦理流程和要求)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長期居留的證件,它是外國人在中國享受與中國公民相同的待遇和權益的重要證明。對于外國人來說,辦理永久居留證是一項復雜而繁瑣的過程,但并非不可能辦理。下面將介紹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辦理流程和要求。
辦理流程
1.準備材料:辦理永久居留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有效簽證原件及復印件
-居留許可原件及復印件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適用于工作簽證持有者)
-《外國人來華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適用于工作簽證持有者)
-《外國人來華投資證》原件及復印件(適用于投資簽證持有者)
-《外國人來華就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適用于學生簽證持有者)
-《外國人來華探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適用于探親簽證持有者)
-《外國人來華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適用于定居簽證持有者)
-《外國人來華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適用于工作簽證持有者)
2.在居留地公安機關辦理:持齊上述材料,前往居留地公安機關辦理永久居留證。在辦理過程中,需要填寫申請表格并提交材料,公安機關會對材料進行審核。
3.面試和審查:在提交材料后,公安機關可能會要求申請人進行面試和審查。面試和審查的目的是核實申請人的身份和居留目的,并確保申請人符合永久居留的條件。
4.繳納費用:辦理永久居留證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具體費用標準因地區而異。申請人需要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繳納相應的費用。
5.等待審批結果: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會在提交申請后的一段時間內進行審批。申請人需要耐心等待審批結果,一般會在一個月左右收到審批結果。
辦理要求
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合法居留:申請人必須是在中國合法居留的外國人,持有有效簽證或居留許可。
2.持續居留時間:申請人需要在中國境內連續居留滿5年,且實際居住時間累計不少于3年。
3.無犯罪記錄:申請人不能有任何犯罪記錄,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4.有穩定收入和住所: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合適的住所,能夠自行承擔生活費用。
5.貢獻和影響: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在中國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并對中國有一定的影響力。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解析: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二)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條件
一、外國人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證的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中國公民或者具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的配偶。
2、申請人及其配偶應至少結婚五年。申請人應為中國居民,至少連續五年,每年至少九個月。
3、申請人應當有固定的合法住所和穩定的收入來源。
二、外國人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證所需材料:
1、有效的外國護照或經批準的其他旅行證件。
2、由中國政府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或由中國使領館認證的外國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3、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文件,由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發。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外國人居留證
外國人申請中國永久居留條件
外國人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證的條件是,申請人必須是中國公民,或者是配偶是中國公民,申請人及其配偶結婚至少有5年,申請人應當有固定的合法住所和穩定收入。
1、申請人應當是中國公民或者具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的配偶。
2、申請人及其配偶應至少結婚五年。申請人應為中國居民,至少連續五年,每年至少九個月。
3、申請人應當有固定的合法住所和穩定的收入來源。
由本人或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資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社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直轄市公安分局、縣局提出申請。公安機關受理申請后,將依據規定的申請條件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報公安部審批。經公安部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由公安部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外國人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證所需材料:
1、有效的外國護照或經批準的其他旅行證件。
2、由中國政府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或由中國使領館認證的外國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3、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文件,由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發。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外國人如何申請在中國長期居住?
最好是有工作簽證,或者能夠有你為什么長期留在中國的原因遞交給使館
綠卡的條件:
配偶或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夫妻團聚、親子團聚以及親屬投靠的,由有關中國公民戶籍所在地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長期居留地市級公安機關受理。(如果是在北京和上海,可以到北京市、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遞交申請和換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
申請人屬于配偶的應提交結婚證明;屬于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還需提交本人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屬于收養關系的,還需提交收養證明。上述證明如系外國政府部門或機構出具的,需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父母或子女從國外投奔你屬于投靠,要求住滿5年,每年不少于9個月,但相關文件上對配偶沒有這樣要求,所以你的情況應該到辦理單位進一步咨詢)
附相關:
親屬投靠申請永久居留證須知
一、申請條件:
1、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辦理親屬投靠人員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1)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的,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2)年滿60周歲的;
(3)在中國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9個月;
(4)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另:
關于辦理程序的時限
1.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申請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2.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換發或補發的申請之日起一個月以內換發或者補發證件;
3.對同意受理有關申請的,受理機關應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
4.對不予批準的,應向申請人出具不批準通知書;對被批準的,由公安部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若申請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發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持該表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D”字簽證,入境后30日內向受理其申請的公安機關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請問外國人在國內怎么辦理居留許可或居留證?
申請居留證件辦理方法及所需證明材料 :
外國人所持簽證注明入境后需要辦理居留證件的,應當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向擬居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
外國人申請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證件,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當地衛生檢疫部門或者縣級以上衛生醫療部門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證實申請人未患有嚴重精神障礙、傳染性肺結核或者有可能對公共衛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傳染病。并按照要求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工作類:持Z字簽證入境者,應當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外國專家等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明以及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函件;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者,還應當提交符合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投資者等條件和要求規定的證明材料。
對外國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和投資者,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5年的居留證件;對在信譽良好的備案單位工作的人員,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2年的居留證件;對其他人員,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1年的居留證件。
(二)學習類:持X1字簽證入境者,應當提交就讀學校注明學習期限的函件和錄取或者入學證明;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者,還應當提交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以簽發與學校注明學習期限一致的居留證件。
持學習類居留證件的外國人,需要勤工助學或者在校外實習的,應當經就讀學校同意后,提交就讀學校和實習單位出具的同意勤工助學或者校外實習的函件,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居留證件加注。
(三)記者類:持J1字簽證入境者,應當提交省級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出具的函件和核發的《記者證》。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1年的居留證件。
(四)團聚類:持Q1字簽證入境者,應當提交被探望人的身份證明和說明家庭成員關系的函件。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的外國人,還應當提交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對未滿18周歲和已滿60周歲的,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3年的居留證件,對未滿18周歲人員的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過其18周歲的日期;對其他人員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2年的居留證件。
對外籍華人、華僑在中國寄養的未滿18周歲的外籍子女,寄養受托人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或者主要生活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代為申請居留證件。應當提交申請人的出生證明、外籍父母的護照復印件,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中國人的,還應當提交在境外定居證明的復印件。
申請人父母的委托書、寄養受托人的受托書,委托書應當注明委托撫養或者監護人、寄養年限等內容;受托人本地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實際居住地6個月以上居住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可以簽發有效期不超過3年的居留證件,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過其18周歲的日期。
(五)私人事務類:持S1字簽證入境者,探親人員應當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說明親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滿18周歲子女)關系的函件和居留證件。可以簽發與被探望人在華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證件。其他人員應當提交處理私人事務相關的證明材料。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1年的居留證件。
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者,探親人員應當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居留證件和親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滿18周歲子女)關系證明。可以簽發與被探望人在華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證件。具有人道原因的人員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1年的居留證件:已滿60周歲在中國境內購置房產的外籍華人,應當提交本人名下的房產證明或者經公證的房屋買賣合同、經濟來源證明;在中國境內接受醫療救助、服務的外國人,應當提交當地縣級以上或者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以上的住院證明或者接受醫療服務證明。
擴展資料:
居 留
第十六條 持標有D、Z、X、J-1字簽證的外國人,必須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到居住地市、縣公安局辦理外國人居留證或者外國人臨時居留證。上述居留證件的有效期即為準許持證人在中國居留的期限。
外國人居留證,發給在中國居留1年以上的人員。
外國人臨時居留證,發給在中國居留不滿1年的人員。
持標有F、L、G、C字簽證的外國人,可以在簽證注明的期限內在中國停留,不需辦理居留證件。
第十七條 外國人申請居留證件須回答被詢問的有關情況并履行下列手續:
(一)交驗護照、簽證和與居留事由有關的證明;
(二)填寫居留申請表;
(三)申請外國人居留證的,還要交驗健康證明書,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
百度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在廈門,外國人辦永久居留證的程序和應該準備的材料
一、關于委托申請:
1、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人員由本人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也可委托親屬以及國家機關、律師事務所等有關法人機構代理申辦手續(統稱“被委托人”);
2、未滿18周歲的申請人應由其父母代理申辦手續,其父母也可委托“被委托人”代為申請;
3、委托國家機關或有關法人機構申請的,需有申請人或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父母書寫并簽字的委托書,具體承辦人需有被委托機構的授權書;
4、委托親屬申請的,委托書還應注明申請人與被委托人的關系以及委托理由等。
二、關于受理機關:
1、投資者由申請人投資數額最多的投資地公安機關受理;
2、任職者由申請人長期居留地公安機關受理,居住地與工作地不一致的,可由任職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受理;
3、特殊人員由申請人擬永久居留地的公安機關受理;
4、上述人員的配偶或子女、夫妻團聚、親子團聚以及親屬投靠的,由有關中國公民戶籍所在地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長期居留地公安機關受理。
三、關于辦理程序和時限
1、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申請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2、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換發或補發的申請之日起一個月以內換發或者補發證件;
3、對同意受理有關申請的,受理機關應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
4、對不予批準的,應向申請人出具不批準通知書;對被批準的,若申請人在境外的,由公安機關發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持該表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D”字簽證,入境后30日內向受理其申請的公安機關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四、關于永久居留證件的規定:
1、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
2、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憑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出入中國國境;
3、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在有關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自由選擇生活、工作地以及工作單位,無需辦理有關手續,無需定期繳驗證件,但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申報住宿登記以及設立辦公場所或住所。
4、本辦法實施前被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到原居留證件簽發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公安機關換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5、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每年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于3個月;
五、關于永久居留證件的有效期: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兩種,未滿18周歲的簽發5年有效期的,其余均簽發10年有效期的。
六、關于永久居留證件的收費:
1、受理費用:人民幣1500元;
2、《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證件費:人民幣300元;
3、換發或者補發證件費:人民幣300元;
4、因損壞或遺失而申請換發或者補發的證件費:人民幣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