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正常人失蹤多久可以報案(成年正常人失蹤多久可以報警)
一個人失蹤了多久能報警立案
法律分析:一般失蹤超過48小時才立案。但有下列情況的,公安機關會要立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一個人聯系不上多久可以報警
法律分析: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可以根據情況,向失蹤人戶籍所在地刑警隊報告失蹤人口或者在失蹤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后,根據所偵察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處置失蹤警情工作標準》 第八條 110接警服務臺接到有關查找失蹤人員報警的,應當立即通知有關公安派出所及時處警。
正常的成年人走了還有聯系可以報失蹤案嗎?
成人失聯后,隨時都可以報警,但要失蹤立案,時間需要超過48小時。失蹤立案需要的條件如下:
1、失蹤現場有明顯的侵害跡象的;
2、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的;
3、人與機動車一起失蹤或攜帶大量財物失蹤的;
4、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失蹤超過48小時的;
5、失蹤人員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
6、失蹤原因不明,失蹤時間超過3個月的;
7、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失蹤報案后警察會根據性質不同來確定是否立案調查,如果是婦女兒童失蹤報案的,符合要求的情形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以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的人身安全可能會有危險,或者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么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1、成年人離家出走了,可以聯系上,說明人口并沒有失蹤,警方不會受理這類案件;
2、只要失蹤了,隨時可以報警,如果是未成年失蹤,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3、警察的任務就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而老人失蹤就是屬于社會治安案件,所以可以隨時報警。
一、未成年失蹤的標準是什么?
失蹤人口的報案在失蹤時間上沒有時限,任何時間都可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收到關于販賣婦女或兒童的報告、申訴或報告;
2、收到關于14歲至18歲以下的兒童或婦女失蹤的報告;
3、收到關于年滿18歲并可能被綁架和出售的婦女失蹤的報告。
二、人失蹤多久可以報警,警察一一般情況:成年人失蹤超過二十四小時,失蹤者的直系親屬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和失蹤者的關系證明文件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并提供相關情況。
以下情形可以隨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有人身安全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隨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失蹤人員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是智障人士隨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立案;發生事故導致人員失蹤,事故發生的當事人隨時隨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立案。失蹤24小時候是可以報警的。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么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另外,如果是10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或者說是不滿兩周歲的兒童,也不受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條 【宣告失蹤的條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人失蹤多久可以報警
【法律分析】:聯系不到人可以報警,正常成年人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有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么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另外警方從沒有規定失聯超過24小時才能報警的說法。報案與警方立案是兩個概念不能混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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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失蹤多久可以報警
一、一個人失蹤多久可以報警
1、失蹤24小時警方才能進入調查或者立案。
2、但是立案很不容易,因為刑事立案是非常復雜的事情,立了就不能撤,而且需要拿出大量的警力。所以如果你不能提供足夠的涉案理由,一般公安機關缺乏立案的依據,也就是說是不會立案的,報案后只會給予公民必要的協助。
二、宣告失蹤的撤銷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失蹤人重新出現或知道其下落的事實。如果失蹤人回到住所、居所、工作單位,或者其近親屬、關系密切的其他親戚、朋友以各種方式知道了真實下落,失蹤人就可以重新親自處理民事關系,或者授權其他人處理。這樣,失蹤人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進行民事活動,不需要財產代管人幫助處理債權債務關系。
(2)失蹤人本人或利害關系人向法院提出撤銷宣告失蹤的申請。失蹤人重新出現后,有權向法院提出撤銷申請,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為申請。失蹤人的利害關系人,即失蹤人的近親屬、與失蹤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如果失蹤人本人及其近親屬都不提出撤銷申請,法院不能主動撤銷作出的失蹤宣告,雖然本人已經出現,在法律上,該人仍然是失蹤人,不能親自參加民事活動。
(3)法院作出撤銷失蹤宣告的判決。作出撤銷判決的法院應是作出宣告失蹤判決的法院。法院在對失蹤人重新出現或知道其下落的事實進行核實后,作出撤銷宣告失蹤的判決。
宣告失蹤的判決撤銷后,財產代管人的身份也就沒有了,財產代管人應將管理的財產移交給本人,并匯報與財產有關的民事活動。因財產代管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本人造成的損失,財產代管人應當賠償。
失蹤人口多長時間可以報案
法律分析:正常成年人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有人身安全危險,或者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不受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人口失蹤多久可以報警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成年人失蹤超過二十四小時,失蹤者的直系親屬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和失蹤者的關系證明文件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并提供相關情況。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處置失蹤警情工作標準》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未能在24小時內聯系上報警人、失蹤人員家屬或者所在單位,以及報警人、失蹤人員家屬或者所在單位接到通知后48小時內無正當理由將找到的失蹤人員領回,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商請當地民政部門妥善安置失蹤人員。
一個正常人突然失聯了怎么辦?
一個正常人突然失聯了的對策有:
1、保持冷靜,了解事情的原因,了解失聯的幾個關鍵點,找到問題的誘導因素。
2、只有把關鍵的問題弄清楚了,才能快速的想出一些應對措施,作為家屬要想盡各種辦法和失聯人聯系。
3、假如失聯時間超過了24小時,就可以去派出所報警,派出所登記后會進入立案程序。
4、請求政府的力量尋找家人,在警局報警后,作為家屬還是要放棄尋找失聯人。
擴展資料:
《民法通則》第二十條,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代管有爭議的,沒有以上規定的人或者以上規定的人無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民法通則》第二十二條,被宣告失蹤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他的下落,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撤銷對他的失蹤宣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失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