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老婆和別人出軌事實,算不算犯法
出軌算不算犯法
出軌算不算犯法呢?這個問題要看怎么講了,一般情況下,出軌是道德行為,不屬于犯罪,但也有特殊情況的。
出軌,用法律語言來解釋就是: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通俗來說,就是我們常說的婚外情。
那出軌到底違法不,下面就具體聊聊這個話題:
當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對婚外情的處罰。也就是說,如果只是偶爾地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這屬于道德問題,不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你發現對方出軌,想要離婚,那出軌的一方是過錯方,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理應少分。而出軌中受害的一方,可以依法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說到這里有的人可能就會想了,既然只是賠償,只是道德問題,那我就大膽的出軌吧,其實不然。出軌是不是犯罪,要根據具體情形來分析,下面兩種刑罰就是針對于出軌行為的:
破壞軍婚罪
《刑法》第259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里提到的“同居”不要求“以夫妻名義”同居,只要與現役軍人的配偶有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做法,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重婚罪
第258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說,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并且是故意結婚(包括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
但是也有說,如果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的性關系,只能是道德譴責,還不能構成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地步。
說到這兒的時候,我就很感慨。說實話,我身邊也有很多朋友出軌,雖然我反感這件事,但是咱也勸不了,有時簡單說幾句,人家不聽也就算了。
最嚴重的一種是我朋友和一軍人老婆在一起了,我知道的時候已經一年多時間了。就告訴他這種情況是犯法的,他說我們是情人,別人也不知道,不會出問題的,
結果,沒有不透風的墻,大概兩個人在一起快兩年的時候就被發現了,后來就再也沒有聯系。但如果他這種情況被起訴的話,肯定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下面,我再拉出一個案例,這樣更便于大家理解:
相關案例分析
2024年9月19日,法院一審以破壞軍婚罪判處被告人汪某學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汪某學是太湖縣公安局原國保大隊大隊長,2012年8月,汪某學在幫朋友處理糾紛時認識了張某,發展成為情人關系。在交往過程中,汪某學發現張某某的丈夫是外地服役的現役軍人,但還是經常在張某某的出租房內吃住生活,后來誕下一子。2024年3月,汪某學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被告人汪某學明知張某某系現役軍人的配偶還與其同居,構成破壞軍婚罪,最后判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我們再回歸正題,如果發現對方出軌,該怎樣收集證據呢?收集像“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特殊情況下,還可能有警方的筆錄,在起訴離婚的時候可以拿這個作為證據。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微信聊天信息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還可以捉奸在床。雖然收集這類證據可以通過拍照攝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非法取得的證據是不被采用的。
公開老婆和別人出軌事實,算不算犯法
法律分析:已婚女人出軌不犯法,只是會受到道德上的遞責。但是如果構成重婚的,則是構成犯罪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麥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朋友圈曝光老婆出軌犯法嗎?
朋友圈曝光他人隱私可能會觸犯個人隱私權和名譽權等法律法規,因此需要慎重對待。如果您在朋友圈曝光他人的隱私,包括婚姻出軌等私人事務,可能會涉及到侵犯他人隱私權的法律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個人隱私權屬于人格權的一種,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因此,未經他人同意公開他人的隱私信息,可能會導致法律問題。
同時,曝光他人隱私還可能引發一系列不良后果,比如損害他人名譽、破壞人際關系等,甚至可能帶來法律糾紛和社會輿論的譴責。
因此,如果您的朋友圈曝光了別人的隱私信息,尤其是婚姻出軌等敏感私人信息,建議您刪除相關內容并向被曝光人道歉。如果情況比較嚴重,還需及時向律師咨詢相關法律問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公開老婆和別人出軌事實,算不算犯法?
公開老婆和別人出軌問題,這個算不上違法,但是這樣做事情就基本沒有挽回的余地了,對你自己其實也不好,人盡皆知你臉面也掛不住,而且對孩子也很不好,不要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發過別人就是發過自己,和平分手,跟她離婚就算了最好。
公開老婆和別人出軌事實,算不算犯法?
僅僅是公開一方出軌的事實,如果是實事求是的,不違法。
如果公開的事實中,涉及他人隱私的,比如捉奸的錄像等,則不得公開。我國法律對公民的隱私權是嚴格保護的,根據法律規定,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隱私材料或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被侵權人可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予以治安處罰 。
一、《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0條: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二、《刑法》第246條規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