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離開多長時間算逃逸呢(肇事后多長時間報警算逃逸)
發生事故后多長時間算肇事逃逸?
事故發生后只要有逃逸行為不受時間限制就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
一、發生事故后多長時間算肇事逃逸?
沒有時間限定,只要有逃逸行為的都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肇事逃逸的構成條件主要有: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則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2、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觀上實施了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行為。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為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后果。未造成人員重傷也未造成30萬元以上的財產損失就不構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后造成一人以上重傷或造成的財產損失達到30萬以上就構成了犯罪。構不構成犯罪是看逃逸后所造成的損失程度而定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力度。在此,我也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逃過一時,是不能逃過一世的,最終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發生交通事故,車主主觀上逃避責任,有逃逸的事實行為就可以認定肇事逃逸,這個不受時間空間限制。即使是車主將受害人送到醫院后逃跑也是逃逸,同樣接受法律的制裁。對肇事逃逸的處罰最低也是罰款,吊銷駕照,嚴重者檢察院會起訴到法院審理判決。
肇事司機離開現場多長時間算逃逸
法律主觀:
肇事逃逸不論多長時間,在 交通事故發生后 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都算逃逸。 根據我國《 道路交通事故 處理程序規定》,“ 交通肇事逃逸 ”,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 交通事故現場 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肇事逃逸幾個小時算逃逸嗎
法律主觀:
肇事逃逸無時間上的限制。肇事逃逸主要的表現形式是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所以在時間上沒有限制,有逃逸的行為,即認定為肇事逃逸。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第一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應認定為自首。但應依法以較重法定刑為基準,視情決定對其是否從寬處罰以及從寬處罰的幅度。
肇事后離開現場多久算逃逸
肇事后離開現場無論多久都算逃逸。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如下:
1、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體是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3、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4、在客觀方面上,必須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逃離現場多久算肇事逃逸
一、車禍現場駕駛離開多久算逃逸
1、撞車之后只要立即離開現場的都會認定為肇事逃逸,在我國撞車肇事逃逸是不根據撞車超過的時間來界定的,只要有逃逸行為的都算肇事逃逸。在我國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方式: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
2、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肇事逃逸的責任認定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2、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現代漢語詞典中對“逃逸”一詞的解釋是“逃跑”的意思,但是否所有“逃跑”都是“逃逸”呢?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當前交通肇事后出現了幾種特殊的“逃跑”情況:第一種是肇事者在發生事故后為搶救傷者沒有保護事故現場而離開的;第二種是肇事者在將受傷者送到醫院救治后私自離開搶救現場的;第三種是肇事者自己受傷后先到醫院治療,后才到公安交警部門投案自首的。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肇事后離開現場多久算逃逸
法律主觀:
沒有時間限定,只要有逃逸行為的都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構成有三個方面:(一)主觀方面: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二)客觀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即該行為是否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后離開現場多久算逃逸
法律分析:造成交通肇事后如果肇事者害怕法律責任離開現場的,沒有時間限定,只要有逃逸行為的都算肇事逃逸。如果如果離開現場是為了請求救援,并且返回現場的,并不算逃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撞車離開后多久算肇事逃逸
只要撞車后離開了,不管是什么時候離開的,都算肇事逃逸,沒有時間的限制。如果肇事者離開現場是為了請求救援,并且返回現場的,那么就不算是逃逸行為。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有交通肇事并產生重大后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對于未滿16周歲,已滿14周歲的人駕駛機動車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于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于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于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于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么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多長時間算逃逸
沒有時間限定,只要有逃逸行為的都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構成有三個方面:
(一)主觀方面: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
(二)客觀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即該行為是否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主要是指以下行為: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后離開現場多久算逃逸
只要離開就算逃逸。
撞車后離開,不管是什么時候離開的,都算肇事逃逸,沒有時間的限制,如果肇事者離開現場是為了請求救援,并且返回現場的,那么就不算是逃逸行為。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觸犯的是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