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責任方不賠怎么辦(民事責任賠不起怎么辦)
交通事故對方主責不肯賠償怎么辦
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責任方拒絕賠償,作為受害方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維權。
(一)由交警部門予以調解。
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門會首先介入調查并出具相關鑒定文書。同時,交警部門作為執法機關,可以對雙方因交通事故發生的爭議進行調節。作為受害方,也可請求交警部門予以調解,肇事方面對執法部門的意見,有可能會同意調解,盡快的將金額給付。
(二)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
在肇事方不肯賠付賠償金并不愿意配合調解時,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且目前保險公司的保險金一般也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才能全額賠付。隨著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訴訟的優點也隨之體現。
1、訴訟的話需要去交警隊,復印對方駕駛證,行車證,以及保單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體情況,確定案件的被告方。
2、起訴的時候需要傷者身份證,交通事故認定書,起訴狀,以及對方的駕駛證,行車證,保單等復印件信息。
交通事故責任方應該賠償的內容
(一)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必須的費用,憑據支付。
(二)誤工費: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
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賠償金: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
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償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人撫養到16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5年。
(十)交通費:
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事故認定書下來對方不賠償怎么辦
一、拿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方不肯賠償怎么辦?
1、雙方協商
可先行于對方協商。
2、調解
如果達不成協議,需要經交警事故科,會對你們雙方進行責任認定,事故科會根據雙方要求進行調解,并要求辦理駕照和無證駕駛的罰款。
2、提起訴訟
如果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問題不能調解或調解失敗、調解后責任方未按調解履行,當事人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庭的審理,要求責任方進行賠償。
起訴時要寫好起訴書,備好事故認定書、診斷證明、誤工證明等與訴訟請求相關的各種證據及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單位的還要準備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登記證書等相關材料。
二、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意外侵權傷害事故當中,不能說侵權人不想賠償自己就無計可施了,雖然打官司對當事人來說可能耗費的時間比較長,但是,自己不能因為害怕麻煩就縱容了對方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不肯賠償跟實在沒有賠償能力的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
民事訴訟賠償金不給怎么辦
民事賠償對方不給錢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于對方有財產而拒不執行的可以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如果無力賠償,可以協商分期償還或者減少賠償金額等辦法來進行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一、民事賠償對方不給錢怎么辦?
民事賠償對方不給錢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要向法院交納一定的費用。判決書下來了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財產執行的話,法院會判中止執行。等可以執行時再執行。一般這個的追溯期限是2年。民事賠償是由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侵權引起的民事責任。民事賠償與民事義務不同,民事義務是規定義務人應當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不具有制裁性。而民事賠償是違反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具有制裁性。民事義務因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產生,民事賠償責任只能因違反義務的違法行為而產生。民事賠償責任主體、責任性質、適用的賠償原則、標準和程序與國家法律賠償制度中的國家賠償不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民事主體身份實施的侵權行為屬于民事侵權,由此產生的責任是民事賠償責任。
二、《民事訴訟法》對于拒不賠償的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對于民事賠償的具體認定情況,是需要根據實際的民事損害情況而定的,特別是不同的涉案情況所認定的具體事項是不同的,對于民事賠償的具體范圍,一般包括醫療費用、造成的誤工費、伙食費等費用,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民事責任方不賠怎么辦
發生民事糾紛后如果責任方不賠償,受害方可以和責任方先進行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也可以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如果協商調解不成,或不想調解,可以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然,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事糾紛不賠償怎么辦
法律分析:發生民事糾紛后,如果責任方不賠償,受害方可以和責任方雙方先行協商,來解決糾紛,也可以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雙方互諒互讓,最終化解矛盾。如果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不想調解,可以向法院起訴,判決后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