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工資交女方保管屬于共同財產嗎
男方的工資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結婚后,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男方的工資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女方的工資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除了工資之外,雙方婚姻存續期間的獎金、生產經營收入、投資收入以及知識產權的收入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男方的錢全由女方保管離婚后是不是共同財產
關于夫妻共有財產的確定是有法律依據的,這與哪一方保管沒有任何關系。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同時,如果雙方在離婚時,關于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選擇起訴。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結婚了,男方的工資應該由女方保管嗎?
結婚之后,一男一女結成伴侶,婚后一方的工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雙方都可以使用的,您的情況如果只是男方不把錢財給女方保管,但是雙方都可以使用這份錢進行日常生產生活,那么只是生活習慣問題。夫妻雙方有互相扶養的義務,若是女方無生活來源,男方不給予日常生活所需的費用,那就涉嫌違法。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條,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結婚后,男方是否應該把工資交給女方?
結婚后,男方是否應該把工資交給女方呢?從財產性質而言,婚后所得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在婚前沒有對婚后財產進行明確的財產約定,那么,結婚后,無論是丈夫的收入還是妻子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即使丈夫不主動提供收入情況,在離婚的時候,妻子也是可以合法的了解到丈夫的收入情況已經支付情況的;婚后,雙方可以自行對婚后的財產如何分配或者如何規劃進行自由協商;也可以在婚后由雙方共同開具夫妻共管賬戶,共同監管資金的收入及支出。
其實能把工資交給老婆的男人很愛老婆,而是對老婆的一種認可,一種人品與信用的認可。兩個人相愛成家了,柴米油鹽醬醋茶,人情世故,需要操心,打理,女同志比較心細,大部分男人都會把工資交給老婆,這也是愛老婆,信任老婆的一種表現,也是對:婚后生活應盡的責任,男人養家糊口,女人相夫教子。都不容易,相互扶持,相互理解,這才是夫妻之愛夫妻之間愛是基礎,有多愛的程度也不光取決于交工資。一個男人會把所有工資交給老婆,取決于這個人的性格和另一半在他心里的位置。作為男方吧,如果對女方足夠放心,也會把錢交給女方。
如果真的在這個事上這么糾結,糾結到要來提問的程度,那就不如婚前約法。其實民法的特點就是有約從約。如果當事人有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約定有效。 想把自己的所有的一切都與對方分享,這是愛的表達。這種表達以愛為基礎,而不是義務。其實把收入給妻子,是一個一勞永逸的好方法。既表了忠心,又少了節日及特別紀念日買禮物的麻煩,因為錢都在妻子那里啊。
老公的工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如果雙方沒有書面的財產協議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那么即使自己的工資由自己保管,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平均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