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債應該如何償還



賭債應該如何償還
賭債應該如何償還
人這一輩子除了生死,還有什么大事,如果連死都不怕,就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
債是一定要還的,因為做人得有信譽,但人死了賬一定會爛。我會和對方協商,分期償還,如果對方還不愿意,讓他起訴法院,愿賭服輸,心甘情愿做牢,免得拖累家庭。
老人常說:辦法總比困難多,這時再愁也于事無補,該做什么做什么?放下身段,放下面子,掙不到大錢,掙小錢。杭州快遞小哥每天起早貪黑,每天靠著掙點小錢,在杭州買了一套房子,想一想這就是,螞蟻搬了一座大山啊!
曾經看過一個故事,一個車夫拉了一車瓷器,由于顛簸不小心,掉下一個摔碎了,他只是看了一眼就走了,連腳步也沒有停一下。路人問他:為什么瓷器摔碎了也不過去看一看?那個車夫說:既然已經摔碎了,就算停下來看,也無濟于事,那又是何必呢?還不如繼續趕路。
生活不易,自己努力,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難處,活著就是一份證明,人生就是一場較量,看你如何品味!
在現實生活中,賭債可能對很多朋友來說并不陌生。那么,您知道賭債的分類認定是什么呢?如果欠了賭債又應該怎么償還呢?如果您對此感到困惑的話,那就看看下面由我針對這一問題為您搜集整理的相關資料吧。
一、賭債的分類認定
賭債的分類認定涉賭債務可以結合涉賭債務中的當事人主體以及相互之間的行為不同而劃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賭博過程中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直接用于賭博的債務,或者是先賭后借,一般情況是在賭博過程中,因賭博輸贏沒有實際支付,而采取欠條方式確認的賭博債務;或者是先借后賭,是指賭博過程中,一方向另一方先有借貸關系后發生賭博行為;
二,賭博關系中當事人與第三人產生的直接用于賭博的債務,其中,以是否以謀取高額利息為目的,第三人有惡意與善意之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的規定,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予以制裁”,惡意借貸債務,一種情形是在賭場內或賭場之外,出借人為謀取高額利息,明知或應知借款人借款目的用于賭博,而專門從事的放高利貸行為;一種情形是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搏活動而借款的,出于親情、友情等其他非以謀取高額利息為目的的借貸行為;
三,善意借貸債務,是指不以謀取高額利息為目的,與借款人產生的借貸關系;其中對于第一種情形,或者不存在實際的借貸行為,或借貸關系雙方雖有借貸行為發生,但借款用于支付賭債,用途不合法,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當屬無效民事行為,均應認定為賭債,賭債自始不產生債的效力,法律不予保護;對于第二種情形,則應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債權,不保護惡意第三人的債權。
二、賭債應該怎么償還
夫妻一方因賭博所借的債務屬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呢,應該由誰承擔?夫妻一方因賭博所借的債務,屬于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以保護”。因此如果出借人明知舉債人所借債務用于個人賭博的,其債權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