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撫養權在誰手里(非法同居孩子撫養權)



非法同居撫養權在誰手里(非法同居孩子撫養權)
非法同居撫養權在誰手里(非法同居孩子撫養權)
一、未婚生子小孩的撫養權歸誰
1、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同居期間生下的子女屬非婚生子女。
2、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原則上男女雙方協商,由誰撫養。
3、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向誰來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4、不撫養方承擔相應的撫養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民法典》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并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第9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
法律主觀:
非法同居生的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孩子的撫養權可以雙方協商,簽訂撫養權協議書約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會根據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有同居關系的雙方需要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就解除同居關系,并就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做出裁決。但是,如果僅僅以解除同居關系為由起訴,除非是非法同居,即與有配偶者同居的,否則法院一般不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法律主觀:
同婚生子女一樣,父母是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人;若是父母解除非法同居關系的,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可以父母雙方進行協議;協議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規定兩周歲以內小孩一般都由女方進行撫養。撫養小孩的條件一般應當包括經濟能力、撫養的時間和空間、給予小孩更多的關愛和呵護、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長等四個方面。對于雙方所生小孩可以由一方撫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支付標準為月收入的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