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牌照破損更換流程是怎樣的(車輛牌照破損更換流程)
車牌破損如何更換牌照?
車牌破損更換牌照步驟:1、如果汽車牌照被污損,首先要報警,進行備案;2、在車管所網站或者微信公眾號上,進行補領機動車號牌業務預約,先預約下辦理業務日期及時間段,這樣到達車管所可以直接辦理業務,也可以提前知道什么時間可以辦理業務;3、準備更換車牌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牌證申請表,號牌損壞的或者未滅失、丟失的部分必須被收回;4、帶齊全資料及污損號牌,到窗口和辦事民警核對資料;5、當污損號牌被收回,且資料被錄入電腦后,辦事民警會提供一張受理憑證給車主,拿到受理憑證后,需要去繳費窗口繳納費用;6、然后是等待,領取并安裝車牌。
機動車牌壞了更換怎么走流程手續
更換車牌號的手續流程如下:
1、網上預約。車主到車管所的網站或者微信公眾號預約辦理業務;
2、準備資料。去往車管所之前,車主需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例如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行駛證、交強險保單等等,如果車輛是單位車的話,需要準備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復印件和原件;
3、攜帶資料去車管所窗口辦理,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4、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于代辦的提交《代理機動車業務授權委托書》,單位委托的還需在委托書上加蓋公章;
5、提交兩輛(含)以上機動車的行駛證原件;
6、提交需要變更號牌號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號牌。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條
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機動車的號牌號碼需要互換,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兩輛機動車在同一轄區車輛管理所登記;
(二)兩輛機動車屬于同一號牌種類;
(三)兩輛機動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提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兩輛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行駛證、號牌。申請前,應當將兩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兩車的號牌、行駛證,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同一機動車一年內可以互換變更一次機動車號牌號碼。
第二十四條
申請變更備案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屬于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收回并重新核發行駛證;
(二)屬于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屬于身份證明號碼變更的,還應當提交相關變更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三)屬于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備案;
(四)屬于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監督重新打刻原車輛識別代號,采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五)屬于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行駛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操縱輔助裝置或者尾板加裝合格證明,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收回并重新核發行駛證;
(六)屬于第二十三條第七項規定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行駛證,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收回并重新核發行駛證。
因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申請變更備案,車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規定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并將機動車查驗電子資料轉遞至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復核并核發行駛證。
機動車牌壞了更換怎么走流程手續
法律主觀:
可以更換自己機動車牌號的,拿上自己的行車證和 身份證原件 、復印件,到車管所填寫 機動車牌照 補換申請表,交上自己原來的車牌,然后再交100元的受理費用,就可以了。按照規定,這種更換牌照的手續一般在一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法律客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二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機動車牌照破損更換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主觀:
機動車牌照破損的更換流程是這樣的:當事人攜帶相關材料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明。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法律客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