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緩刑對子女的影響(醉駕緩刑對子女的影響,能考教師嗎)



醉駕緩刑對子女的影響(醉駕緩刑對子女的影響,能考教師嗎)
醉駕緩刑對子女的影響(醉駕緩刑對子女的影響,能考教師嗎)
醉駕判緩刑還是會影響子女的:
1、醉駕會影響子女的政審,對子女以后找工作有一定影響;
2、醉駕屬于危險駕駛罪,會追究刑事責任。刑事立案后,案底會跟公民人生擋案一輩子,有此記錄的人員,公民的子女成年后不得考取黨、政、軍、國企任意單位,因為政審會記錄不合格;
3、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將正式實施,醉酒駕駛將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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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觀: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即使判緩刑,也是涉及犯罪觸犯刑罰的。但犯罪的是父母,不是子女,所以不會直接對子女產生影響。除非子女要考公務員,政審的時候可能會有影響。在我國法律上,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一般標準。當飲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50毫克時,其反應能力就會有所下降;當達到150毫克時,其反應能力就會下降50%,從而會導致其動作失調,手腳失控,同時極易造成車禍。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醉駕判緩刑2個月對子女影響如下:
1、因為醉酒駕駛現在已經列入刑事立案,案底會跟公民人生檔案一輩子,有此記錄的人員,公民的子女成年后不得考取黨、政、軍、國企任意單位;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醉酒駕車屬于犯罪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只是強制措施,最終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被追究刑事責任后,會影響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參軍、公務員考試、招警考試、考取軍校、事業單位招聘、銀行招聘等是不予錄取的。醉駕處罰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3)醉駕是犯罪行為,會在自己的檔案里面留下污點,并且跟隨自己一輩子,不僅僅是對自己有影響,先不說一些事業單位,肯定不會錄用,就是一些民營企業,恐怕都會有所顧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醉駕判緩刑對子女一般不會有什么影響的,但是立案了就會有影響:
1、醉駕會影響子女的政審,對子女以后找工作有一定影響;
2、醉駕屬于危險駕駛罪,會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車屬于犯罪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只是強制措施,最終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被追究刑事責任后,會影響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參軍、公務員考試、招警考試、考取軍校、事業單位招聘、銀行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一、緩刑是指
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內附條件地不執行所判刑罰的制度,是對刑罰的暫緩執行,其執行形式為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二、醉駕拘役緩刑的執行
緩刑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由罪犯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協助執行。但據筆者調查,多數法院將緩刑執行通知書送到公安機關,即完成了緩刑的執行程序。
公安機關在緩刑的執行中并未對罪犯進行監督考查工作,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并不清楚自己有協助執行的義務,甚至對罪犯的判刑情況和需要考驗也不清楚,還認為罪犯被無罪釋放。
三、醉駕拘役緩刑的適用條件
1、緩刑適用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于累犯不能適用緩刑。這是因為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還判處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應當執行,而不受主刑緩刑的影響。
四、醉駕入刑(拘役)
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新修訂的刑法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201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的醉駕案件進行調研,并醞釀出臺相關司法解釋。
五、醉駕有從重情節一般判多久
醉駕有從重情節一般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違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交通肇事后逃逸則構成從重處罰情節,量刑加重。最重的量刑幅度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是因逃逸致人死亡。找法網提醒您,醉駕屬于過失犯罪,侵犯了交通運輸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駕判緩刑對子女一般不會有什么影響的,但是立案了就會有影響:
1、醉駕會影響子女的政審,對子女以后找工作有一定影響;
2、醉駕屬于危險駕駛罪,會追究刑事責任。刑事立案后,案底會跟公民人生檔案一輩子,有此記錄的人員,公民的子女成年后不得考取黨、政、軍、國企任意單位,因為政審會記錄不合格。
駕駛員醉駕緩刑的意思是經法定程序確認已經構成犯罪,對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察期限內的一些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一、醉駕被判處拘役適用緩刑的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較輕,而且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3、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駕判緩刑對子女一般不會有什么影響的,但是立案了就會有影響:
1、醉駕會影響子女的政審,對子女以后找工作有一定影響;
2、醉駕屬于危險駕駛罪,會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車判緩刑的條件是:
1、因醉酒駕車被判處拘役;
2、犯罪情節較輕;
3、有悔罪表現;
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5、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刑事立案后,案底會跟公民人生檔案一輩子,有此記錄的人員,公民的子女成年后不得考取黨、政、軍、國企任意單位,因為政審會記錄不合格。
醉駕被判緩刑對子女有無影響。醉酒駕車屬于犯罪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只是強制措施,最終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被追究刑事責任后,會影響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參軍、公務員考試、招警考試、考取軍校、事業單位招聘、銀行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緩刑是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內附條件地不執行所判刑罰的制度,是對刑罰的暫緩執行,其執行形式為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一、醉駕拘役緩刑的執行
緩刑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由罪犯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協助執行。但據筆者調查,多數法院將緩刑執行通知書送到公安機關,即完成了緩刑的執行程序。
公安機關在緩刑的執行中并未對罪犯進行監督考查工作,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并不清楚自己有協助執行的義務,甚至對罪犯的判刑情況和需要考驗也不清楚,還認為罪犯被無罪釋放。
二、醉駕拘役緩刑的適用條件
1、緩刑適用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于累犯不能適用緩刑。這是因為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還判處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應當執行,而不受主刑緩刑的影響。
三、醉駕入刑(拘役)
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新修訂的刑法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201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的醉駕案件進行調研,并醞釀出臺相關司法解釋。
醉酒駕車對于社會的危害人所共知,對醉酒駕駛機動車輛一律吊銷駕照,并在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如此重罰顯得很有必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醉駕后判刑緩刑會影響子女:
1、只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將來對本人、子、孫等都會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將來后代要到國家保密性單位、高級軍事部門、外交部門等單位工作,就有可能因為政審不合格而不被錄取;
2、在目前狀況下,只有在有政審的機構,部門或學校,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其他部門是沒有的;
3、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擋案記錄,而該犯罪擋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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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緩刑一般不會影響子女。一般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征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不能通過政審,就無法通過公務員考試、當兵、到銀行、國企、事業單位上班,無法考入軍校和警校。對于當事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判刑對個人有哪些影響
1、醉駕判刑會面臨相應的處罰,包括經濟方面的以及法律層面的,最少的基本上都會罰款2000元,如果造成了嚴重的事故,使人受傷或死亡更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醉駕判刑,因為會吊銷駕駛證,所以會面臨不能夠駕駛車輛的行為,即使5年或10年以后可以重新報考,依舊會影響駕駛證和車輛的正常使用;
3、因為醉酒駕駛一般會追求刑事責任,所以當職業為國家工作人員或中共黨員以及律師、醫生、法官、警察等職業,都將會面臨處罰,甚至開除的嚴重后果。
法律分析:醉駕判緩刑對子女一般不會有什么影響的,但是立案了就會有影響:1、醉駕會影響子女的政審,對子女以后找工作有一定影響;2、醉駕屬于危險駕駛罪,會追究刑事責任。刑事立案后,案底會跟公民人生檔案一輩子,有此記錄的人員,公民的子女成年后不得考取黨、政、軍、國企任意單位,因為政審會記錄不合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