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可以消除嗎(老賴只要挺過2年就沒事了)
特邀律师

回答:
失信被執行人員是指被法院認定存在違約行為或未履行法律義務,依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這些人員的違約行為嚴重影響了社會信用體系的健康運行,而且可能導致他們在經濟交往中的信用受損。因此,無論是從法律還是從道德角度出發,對于失信被執行人員消除失信記錄是一項重要的任務。
然而,失信被執行人員是否可以消除失信記錄,以及老賴是否只要挺過兩年就可以擺脫失信記錄的影響,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以下是對這些問題的解答:
1. 失信被執行人員是否可以消除失信記錄?
根據中國人民法院公告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后,如果被執行人履行了相關法律義務或者符合法定條件,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消除失信記錄。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所有的失信被執行人員都具備消除失信記錄的資格。法院會根據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情況、社會公眾利益等因素綜合判斷是否同意消除失信記錄。
2. 老賴只要挺過2年就可以擺脫失信記錄的影響嗎?
根據《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管理辦法》規定,自然人被列入失信名單的期限為五年,而法人或其他組織被列入失信名單的期限為三年。根據規定,失信被執行人員只有在該期間履行義務或者符合法定條件,才能申請消除失信記錄。因此,老賴并不能僅僅靠挺過兩年就能擺脫失信記錄的影響。
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失信記錄的存在會對被執行人的信用造成負面影響。即使失信記錄在期滿后被消除,但被執行人在經濟交往、信貸申請等方面仍可能受到失信記錄的影響。社會各界對失信行為持續關注,個人或單位的信用狀況也越來越被重視。因此,對于失信被執行人員來說,消除失信記錄只是第一步,恢復信用還需要進一步努力。
總結起來,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的記錄可以在一定條件下得到消除,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備這個資格。老賴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法定義務才能申請消除失信記錄。此外,即使失信記錄被消除,被執行人恢復信用還需要時間和努力。
問題一:什么是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
回答一: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意味著個人或者企業在償還債務、履行法律義務方面存在問題,經過法院判決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意味著該人員的信用記錄將受到影響,并可能遭受一系列限制和處罰。
問題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會有哪些限制和處罰?
回答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可能會受到以下限制和處罰:
– 被限制購買高消費品,如機票、火車票、高級酒店等。
– 被限制進入一些高檔商場、娛樂場所等。
– 被限制擔任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等職位。
– 可能被限制從事某些行業或者獲得某些特許許可。
– 被限制參與政府采購等商業活動。
– 可能會面臨財產被凍結、拍賣等處罰。
– 可能會面臨個人或者企業信用記錄的長期受損。
問題三: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是否能夠消除?
回答三: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是可以消除的,但是需要經歷一定的程序和時限。
問題四: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可以通過什么方式來消除?
回答四: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消除:
– 履行法院判決、裁定或者執行和解協議,以達成債務的償還或義務的履行。
– 主動向法院申請撤銷限制、解凍財產等處罰措施。
– 申請參加信用修復計劃,接受相關培訓和考核,以改善個人或者企業的信用狀況。
問題五: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消除的時限是多久?
回答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在履行了相關義務并申請消除后,一般需要連續2年以上的良好履行記錄,方可申請消除失信記錄。
問題六:挺過2年后,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的記錄完全消除了嗎?
回答六:挺過2年后,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的記錄并不會完全消除。雖然個人或企業的失信記錄可以被更新為“履行完畢”,但相關部門仍然需要留存記錄,以便今后參考。此外,失信記錄對于個人信用評級和信用貸款等方面可能仍然產生一定影響。
問題七:為什么會有時限限制?
回答七:設置時限限制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鼓勵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及時履行債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同時,限制時限的存在也有助于維護誠信社會的建設,并推動被執行人積極參與信用修復。
總結:
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并不意味著只要挺過2年就能消除所有不良記錄。盡管在履行相關義務和申請消除后,個人或企業的失信記錄可以從“失信被執行人”變為“履行完畢”,但對信用評級和信用貸款等方面可能仍然存在一定的影響。建議個人和企業避免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員,保持良好的履約和行為習慣,樹立自己的誠信形象。
圍繞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可以消除嗎?(老賴只要挺過2年就沒事了?)
問題一:什么是失信被執行人?
失信被執行人是指在訴訟或執行活動中,未按照判決、裁定、調解書、執行或者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并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一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受到限制消費、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等一系列法律制裁措施。
問題二:失信被執行人是否可以消除?
是的,失信被執行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消除自己的失信記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當失信被執行人在被列入失信名單二年內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或者在被列入失信名單的情況下履行與自己財產狀況相適應的義務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消除自己的失信記錄。
問題三:失信被執行人只要挺過2年就沒事了嗎?
并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僅僅滿足時間要求并不能自動消除失信記錄。挺過2年只是滿足了消除條件之一,還需要失信被執行人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或者在被列入失信名單的情況下履行與自己財產狀況相適應的義務,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請消除失信記錄。
問題四: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是什么意思?
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是指被執行人要按照法律文書所規定的要求,如判決、裁定、調解書等,履行相關義務。這可能包括歸還欠款、賠償損失等。只有在這些義務得到全面履行后,被執行人才有資格申請消除失信記錄。
問題五:履行與自己財產狀況相適應的義務是什么意思?
履行與自己財產狀況相適應的義務是指,在被列入失信名單的情況下,失信被執行人按照自己的財產狀況,合理履行與自己財產狀況相適應的義務。例如,如果失信被執行人財產狀況較差,無力一次性清償欠款,可以通過分期付款等方式逐步償還。
問題六: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請消除失信記錄?
失信被執行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附帶相關證明材料,證明自己已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或者在被列入失信名單的情況下履行與自己財產狀況相適應的義務。法院會審查申請材料,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同意消除失信記錄。
問題七:是否所有失信被執行人都會被消除記錄?
不是所有失信被執行人都能成功申請消除失信記錄。法院會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審核判斷,并綜合考慮被執行人是否全面履行義務、履行態度等因素。如果被執行人雖然滿足了時間要求,但沒有履行義務或態度消極,法院可能不會同意消除失信記錄。
總結:
失信被執行人并非只要挺過2年就能夠消除失信記錄,而是需要在滿足2年時間要求的同時,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或者履行與自己財產狀況相適應的義務。只有這樣,在向人民法院申請并經過審核后,方有可能成功消除失信記錄。因此,對于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人們來說,徹底履行法律義務會是重要的解決之道,而不只是簡單等待2年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