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被起訴對方死了我怎么還錢(欠錢被起訴后還錢了能撤銷嗎)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欠錢被起訴對方死了我怎么還錢(欠錢被起訴后還錢了能撤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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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被起訴對方死了我怎么還錢(欠錢被起訴后還錢了能撤銷嗎)
起訴人已經死了,不可以不還錢。債務人去世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的法定繼承人要求清償債務,因為根據規定,繼承人應當在繼承遺產之前,要在遺產范圍內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如果遺產分割完畢,則應當在他們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按比例清償債務。
法律分析
債務人已經死亡后債權人是不能夠再去起訴他了的,但是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的繼承者繼承承擔還款的義務。起訴人死亡,只能是案件暫時終止。死者的債務,由其遺產償還。償還之后,仍有遺產,剩下的由繼承人繼承。如果全部遺產不足清償債務,在用遺產償還之后,對剩下的債務,繼承人沒有代替償還的義務。當然,繼承人如果自愿為死者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那部分債務,法律也是允許的。但是,應該把死者個人的債務與家庭債務區別開。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員的名義去借債,借來之后用于家庭生活,這個家庭成員死后,不應把這筆債務算在他個人身上,而應該由全體家庭成員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果其沒有法定繼承人,那么案件就終結了。但是,如果起訴方有法定繼承人的,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后,不影響案件繼續展開訴訟和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