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起訴費多少(欠錢不還起訴費多少錢)



欠錢不還起訴費多少(欠錢不還起訴費多少錢)
欠錢不還起訴費多少(欠錢不還起訴費多少錢)
5000塊錢不還的訴訟費是50元,《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13條明確規(guī)定了案件受理費的收取標準,涉及財產(chǎn)糾紛的案件,只要標的額不超過1萬元,訴訟費都是50元。這50元的訴訟費可以由敗訴方承擔,特別要注意,被告方不一定是敗訴方。因為欠錢不還屬于財產(chǎn)糾紛,對于財產(chǎn)糾紛案件,不超過一萬元的,訴訟費都是50元。不過訴訟費只是向法院繳納的費用,并不包括律師費。
訴訟費用,是指當事人到法院起訴,依法應當向法院交納的各種訴訟費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因為案件審理適用簡易程序的,所以減半收取。如果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應當收取50元的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jù)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chǎn)案件根據(jù)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chǎn)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chǎn)分割,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chǎn)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