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欠錢怎么成失信人員了
沒欠錢怎么會成為失信人
法律主觀:
若失信人真沒錢,可將名下的動產、不動產、股票、投資項目,拿來轉讓或拍賣,將拍賣或轉讓的資金,用來償還債務。或者直接將資產交給債權人,達成以資抵債,或者分期付款,如果還是沒有以上財產那就延期執行或先中止執行。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失信人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怎么查
可以到“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查詢。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查詢自己是否屬于失信人員,可以到“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查詢。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等法定情形,從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
一、失信人員是怎樣形成的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二、失信人員被執行哪些行為
1、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2、強制執行
(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
(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
(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
(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
(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
(8)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三、失信人員有哪些限制
1、限制如下高消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游、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征信系統相關工作操作規程。今后,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并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核中予以衡量考慮;
3、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82次會議通過)第一條規定中所指的“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六類人名單,即: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4、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 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一般來說,當自己成為了失信人員之后,不僅會對自己本身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影響,同時給子女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比如說在日常的消費當中是限制高消費的,以及限制乘坐飛機,高鐵。只有當惡意拒絕執行法律所判決的義務的時候,那么就有可能會被列為失信人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82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四、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失信人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怎么查?
可以在全國失信人網站上輸入你的身份證進行查詢,或者帶上身份證到人民銀行查詢。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82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規定中所指的“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六類人名單;
即: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
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從沒辦個信用卡,卻成了失信人員,這是怎么回事?
失信不一定是和銀行,更不一定是信用卡。失信人員,就是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有可能是民事糾紛,也有可能是有稅收或罰款等未繳納等各種情況。具體可以去人行打份征信看看。
怎么才算失信人員
【法律分析】:失信是法院認定的
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或者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欠錢不還,債權人可以起訴,判決生效對方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有履行能力不履行的,才可能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第二條 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后,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第四條 被執行人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