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訴要交費嗎(刑事申訴書的申訴請求怎么寫)



刑事申訴要交費嗎(刑事申訴書的申訴請求怎么寫)
刑事申訴要交費嗎(刑事申訴書的申訴請求怎么寫)
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刑事申訴是不需要交訴訟費用的。有申訴書、生效的刑事判決書及其相關的生效的法律文書以及證明申訴的相關證據就可以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請求。
【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五百九十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向人民檢察院申訴的,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依法辦理。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直接向上級人民檢察院申訴的,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難、復雜的,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經人民檢察院復查決定不予抗訴后繼續提出申訴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
法律分析:刑事申訴受理機關是不收費的。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法院是應當受理的;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屬于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情形的可以受理。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五百九十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向人民檢察院申訴的,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依法辦理。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直接向上級人民檢察院申訴的,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難、復雜的,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經人民檢察院復查決定不予抗訴后繼續提出申訴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終審判決、裁定尚未執行的申訴,由監所檢察部門辦理。
申訴不需要交申訴費。向檢察院或者法院申訴不收費。人民檢察院受理申訴的范圍是,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決定的申訴,不服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的申訴,不服人民檢察院撤銷案件決定的申訴,不服人民檢察院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的申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第四十九條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阻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有權向同級或者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或者控告。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或者控告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