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哪些賠償呢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得到什么賠償
造成人員受傷的,相關責任人需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項目。
造成人員死亡的,相關責任人需要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等項目。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百萬購車補貼
發生交通事故要求哪些賠償
1.交通事故需要什么賠償?
1.遭受人身傷害的公民可以要求賠償的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床位租賃費、后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鑒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財產損失。
2.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事交通費、住宿費、停尸費、親屬誤工損失、精神損害賠償、財產損失。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原則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交通事故責任人對事故損害后果承擔賠償損失和承擔醫療費用的義務。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財產損失全額賠償原則。就車輛和財產損失而言,這是指事故的所有直接損失,不包括事故的間接損失。
2.對于人身損害,賠償其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原則。對于精神損害,還應根據具體情況支付一定的撫恤金。
3、根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原則。即幾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負有責任時,應根據各自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相應的損害賠償。
4.機動車無過錯責任原則。即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死亡或者重傷,且其中一輛機動車沒有過錯的,應當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但總額不得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10個月的平均生活費。
5.公平合理原則。既要考慮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也要考慮當事人的經濟狀況。
3.交通事故死亡的索賠程序是什么?
1.“雙方自行報告事故”的處理程序及相關程序: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雙方對事實和原因無爭議的,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撤離事故現場,迅速恢復交通;
(2)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確定損失;
(3)雙方注明事故經過;
(4)事故雙方應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公司的掛失單及其復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處理;
(5)交警部門核實事故后,事故責任方賠償損失。
2.交警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程序及相關程序: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事實和原因有爭議的,應當按照下列步驟處理:
(1)迅速報警,交警當場作出事故認定,撤出事故現場,恢復通行;
(2)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進行車輛損失評估;
(3)雙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提供駕駛證、行駛證、遺失聲明原件及復印件,并記下事故經過;
(4)責任方賠償損失,責任方將事故維修費用發票交給責任方;
(5)責任方離開的,交警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造成事故的違法事實進行處罰;
(6)交警部門向責任方出具有效證明,責任方根據證明向保險公司索賠。
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應該給傷者一些賠償。補償項目一般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及后續相關治療費用等。如果傷者符合傷殘標準,可以申請傷殘補助金。以及與肇事者協商的一些賠償費用。
百萬購車補貼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索賠哪些費用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索賠的費用具體如下:
1、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致殘賠償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3、死亡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賠償人身損害造成的各類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應特別注意被撫養人的年齡與勞動能力;
4、精神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即適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損害致殘或死亡。
處理交通事故的步驟: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受害人可以通過與侵害人協商約定相應的賠償費用,也可以請求交警部門或者調解委員介入調解,若調解無效,則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訴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哪些賠償
法律主觀:
發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得到的賠償具體包括如下幾方面:物質賠償、精神賠償。且前述其中物質賠償有可能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按照2024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的規定還可以得到精神賠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申請哪些賠償
法律主觀: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申請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的賠償。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還應當賠償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客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法律分析:(1)醫療費、后續治療費;(2)誤工費;(3)護理費;(4)交通費;(5)住院伙食補助費;(6)營養費;(7)殘疾賠償金;(8)殘疾輔助器具費;(9)喪葬費;(10)死亡賠償金;(11)被撫養人生活費;(12)精神撫慰金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十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法律分析: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得到人身損傷賠償費以及財產損失賠償。具體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發生車禍后可以向肇事者索賠哪些
發生車禍后,如果肇事者負責,受害人可以向其索賠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直接經濟損失以及相應的精神損失賠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發生車禍導致受害人受到傷害或者財產損失,受害人有權向肇事者請求經濟賠償。其中,直接經濟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精神損失賠償包括精神痛苦、安慰金等。具體來說,受害人在索賠時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 發生車禍的時間、地點、原因等相關證明材料;2. 受害人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3. 受害人的醫院治療證明、收據等醫療證明材料;4. 誤工期間的單位證明、工資流水等證明材料;5. 財產損失的發票、收據等證明材料;6. 精神痛苦證明材料等。在進行索賠時,受害人需要注意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并按照規定和要求向肇事者提出書面賠償請求。如果肇事者拒絕賠償或達不成協議,受害人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發生車禍后能否通過和解方式解決?可以。對于輕微車禍,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具體來說,雙方可以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約定相應的賠償金額和方式,由肇事者直接賠償給受害人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協議必須是自愿達成的,雙方的權益應得到保障。如果和解協議有爭議或者違反法律規定,受害人仍然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維權。
發生車禍后,受害人有權向肇事者請求經濟賠償,其中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賠償。在進行索賠時,受害人需要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并按照規定和要求向肇事者提出書面賠償請求。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受害人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