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使用權證可以財產保全嗎
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農村宅基地歸集體所有,不得財產保全。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歸農戶所有,可以對房屋進行財產保全。解析: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和第六十二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因此,農村宅基地是屬于限制流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村集體,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法院如果僅對宅基地進行保全是絕對不行的。但是,如果宅基地上已經建有房屋,因房屋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轉讓,宅基地也會同時轉移使用權,法院可以進行保全。
土地能不能做財產保全
法律分析:若是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可以保全的。我國土地的所有權可以分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兩種,而國有指的是產權歸國家所有,土地的產權是不能買賣的,只有使用權才能流轉,而土地使用權是重要的財產權,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財產保全的財物只限于與案件有關的財產,如果是涉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可以保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房屋能做財產保全嗎
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房屋可以申請財產保全。雖然土地是集體的,但土地上的房屋是私有財產。因此,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農村土地確權證受法律保護嗎
受法律保護。
一、土地確權證有法律效力。確權登記是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關系、承包地塊、面積、空間位置、用途、地類、等級等情況記錄于專門的簿冊,以確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進一步明晰土地承包關系,強化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根本手段。農村承包土地經過確權登記后,頒發到農民手中的這個土地確權證書,其實就像人的身份證一樣,作用和功效都是非常大的。從國家農業農村部出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相關條款看,土地確權證書能夠有效保護農民的土地這一特殊的財產。有了這個確權證書,農民也就有了國家法律保護范圍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所能夠帶來的一切權益。
二、農村土地確權證書的作用
農村土地確權證書作用有以下幾點:
土地流轉:很多務工人員不在家會把土地承包給別人,有土地證就能更好的流轉;
領取農業補貼:有些農業補貼是根據土地確權證來發放的,日后沒有此證就沒法領取農業補貼;
抵押貸款:目前有些地方經過此證確權的土地可以申請抵押貸款。
三、土地所有權是什么
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范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內容。每宗地的土地權屬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審核、登記注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確認和確定。2013年1月31日下發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8年3月,我國正式啟動農村房屋不動產登記發證試點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土地使用權可以查封嗎
法律主觀:
根據法律規定,財產保全的財物只限于與案件有關的財產。因此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財產保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 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
小產權房產可以做保全使用嗎
財產保全是一項針對財產進行的特殊保護措施,主要是為了防止對方轉移或者破壞財產, 這往往出現于因為財產而出現糾紛的民事訴訟案件當中, 而被保全的往往很多時候都是房產,那么小產權房產可以做保全使用嗎?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 小產權房產可以做保全使用嗎
如果是經過國家相關政府部門審批,且滿足能上市交易年限的可以,否則不能。沒有經過審批的小產權不受國家保護,不受保護的財產不能保全使用。
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通常是在提起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的程序時,人民法院將有可能對房產進行查封。手續如下:
1、法院向國土房產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及附帶的法律文書;
2、辦案人員向國土房產部門出示法院工作證,并分下列不同情形辦理查封手續:
(1) 被查封的標的物已核發房地產證的,應提交國土房產局檔案室出具的查冊表;
(2) 被查封的標的物是預售商品房的,應提交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該預售商品房的交易情況表或該樓盤的明細表;
(3) 被查封的標的物是土地的,應先到國土房產局檔案室查清該土地權屬情況,并提交查冊的書面結果。
3、國土房產部門根據法院提交的資料,進行查封處理。
二、小產權房子可以變成大產權嗎
大產權房即“小產權房”的相對詞,也就是購房者既有了《房屋所有權證》,也有了《土地使用權證》。可以合法的進行二手房交易,其對房屋所占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大產權房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完整的權利。所以小產權”其實就是“鄉產權”“集體產權”,它并不真正構成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說的再直白一些,“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房產。根據我國的土地政策,目前來看小產權房是無法轉換成大產權的。
農村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農村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作為抵押貸款,你只要用土地確權書作為抵押物,然后去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就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條 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